貼「膏藥」辦假證 被判刑悔當初

(本網記者 鄧世炎 通訊員 鍾蘭香)看到小區街口、樓道、牆壁、電線杆上,隨處可見的“辦證”小廣告你心動過嗎?你可千萬別以為辦假證是“小事”,否則,一不小心,你就有可能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這不,上杭的胡某就因為了點蠅頭小利,幫他人偽造房產供其抵押借款,近日,被福建上杭檢察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提起公訴,上杭法院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2015年上半年,胡某明知鄭某在上杭縣某小區住房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已抵押在按揭貸款銀行,仍先後兩次聯繫他人偽造該房的房產證兩本和土地使用證一本提供給鄭某並從中獲利,後鄭某使用該偽造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向他人抵押借款,致他人利益受損。

檢察官提醒:在涉及與房地產有關的任何抵押、交易等事項中,一定要事先到國土房管部門查詢、核實,確保所使用的房地產證明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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