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為應付交警,司機準備兩本“假證”

為了逃避檢查

一些駕駛人可真是“花招百出”

總抱著

“查不到我頭上”的僥倖

可是走不遠的

……

神操作?为应付交警,司机准备两本“假证”

10月24日晚,昆明交警五大隊民警在轄區245國道與320國道交叉口開展整治。當晚21時38分許,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桂CL22**”的重型罐式貨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劉某”出示的的駕駛證,照片雖然是本人,但字號卻有異常,疑似為偽造駕駛證。面對民警的質疑,駕駛人拒不承認,以為這樣就能躲過檢查。

還是太年輕

隨後,民警使用人臉識別系統對駕駛人進行識別,比對發現眼前的駕駛人真名叫“李某朝”,並不是什麼“劉某”。眼看自己被識破,李某朝交代這本駕駛證是他撿來的,想著用來應對交警檢查於是將自己的照片粘了上去。隨後,李某朝又拿出了另一本身份證和駕駛證交給民警,這次總該是真的了吧!

萬萬沒想到,李某朝又在民警面前玩起“套路”。這次身份證是真的,但出示的駕駛證竟然又是一本偽造的駕駛證。

還敢再來一次?!真“執著”

一而再,再而三,駕駛人真是一步步自己把自己“套路”了。經民警核查,駕駛人李某朝只有一本C1的駕駛證,還存在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最終,由於因駕駛人李某朝涉嫌使用偽造的駕駛證,民警依法扣留其車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神操作?为应付交警,司机准备两本“假证”

使用偽造駕駛證有什麼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鏈接

偽造身份證、駕駛證屬於刑事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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