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網評:把實習自主權還給學生

近日,有多位廣西經濟職業學院學生反映,學校要求大三學生強制參加頂崗實習。而除了頂崗實習,經職院的學生還要在大二去工廠流水線參加為期三個月的社會實踐。(9月6日《中國青年報》)

對於大專院校特別是高職院校而言,安排學生到企業實習,可以有效豐富學生的社會實踐經驗,提高學生的就業競爭力,是無可厚非的正當之舉,本不應胡亂作出指摘。然而,實習的首要條件就是尊重學生的自主權。任何強制實習的行為,都是對學生正當權利的侵害。

俗話說,強按牛頭不喝水,強按雞頭不啄米。毫無疑問,強制實習違背了學生的意願,必然會遭到學生的強烈質疑和堅決反對。正如一位學生所說,“我們交一萬元錢的學費並不是為了進廠。”更何況,僅就工作本身而言,強制實習也有諸多值得商榷之處。比如,實習崗位大多流水線作業,與所學專業不對口;實習工資過低,有攫取廉價勞動力之嫌;實習環境惡劣,有的學生甚至患上皮膚病;勞動強度偏大,休息時間不足……凡此種種,都讓強制實習的效果大打折扣。可以預見,強制實習不給學生留下心理陰影已屬僥倖,遑論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

面對如此多的弊端,面對學生的堅決反對,學校不但沒有懸崖勒馬,反而我行我素、變本加厲,一意孤行的底氣從何而來?一方面,在學校面前,學生處於天然的弱勢地位,沒有對等的博弈能力。只要校方揮舞著發放畢業證的大棒,學生通常只能乖乖就範。另一方面,勞動密集型企業存在季節性缺工現象,廉價的學校實習生往往成為搶手的“香餑餑”。學校憑藉掌握的學生資源,通過強制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可以換取豐厚的經濟回報。此外,在已曝光的強制實習案例中,糾正措施只不過是安排非專業學生返校而已。過輕的處罰客觀上放縱了強制實習的泛濫。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強制實習的故事不能一年年重複下去,把實習自主權還給學生是當務之急。希望校方能夠迴歸教書育人的本位,放低姿態,將心比心,切實以學生為本,尊重學生自主聯繫實習崗位的權利。相關部門也要完善頂層設計,從制度上規範和加強實習管理,保障實習學生的合法權利,莫讓實習生淪為“學生工”。(陳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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