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價格要漲!由2.26元調整爲2.61

太原煤炭氣化(集團)晉中燃氣有限公司、晉中市中心城區潔源天然氣有限公司:

根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的通知》(晉發改商品發〔2018〕346號)和《關於核定山西天然氣有限公司等省內管道運輸企業管道運輸價格的通知》(晉發改商品發〔2018〕414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市城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按照市發改委《關於晉中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實行階梯價格的通知》(市發改價格字〔2015〕322號)文件中關於“建立居民生活用氣價格聯動機制”規定,啟動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按國家、省確定的上游門站價格調價額,等額同步調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2.26元/立方米調整為2.61元/立方米,同時相應調整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具體價格為:

(一)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生活用氣第一檔:每戶每月用氣量在28立方米(含28立方米)及以下,銷售價格為2.61元/立方米;第二檔:每戶每月用氣量在28立方米以上至42立方米(含42立方米),銷售價格為3.13元/立方米;第三檔:每戶每月用氣量在42立方米以上,銷售價格為3.92元/立方米。

(二)居民獨立採暖用氣第一檔:每戶每月用氣量在390立方米(含390立方米)及以下(不含炊事、生活熱水用氣),銷售價格為2.61元/立方米;第二檔:每戶每月用氣量超過390立方米以上部分(不含炊事、生活熱水用氣),銷售價格為3.13元/立方米。

(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用氣價格標準的非居民用戶,銷售價格為2.87元/立方米。

二、降低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由2.93元/立方米降為2.91元/立方米。三、燃氣企業要做好價格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並對價格政策進行公示,實行明碼標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通知自2018年6月20日起執行。

晉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7月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