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法》第2条 )
继承开始的时间≠遗产分割的时间
继承开始在先,遗产分割在后,通常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2.遗产包括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A.公民的收入;
B.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D.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F.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G.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3条 )
3.哪些权利不能继承?
A.被继承人享有的人格权、身份权(例外: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继承)
B.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亲属应得的抚恤金;
C.与人身不可分割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如扶养费、赡养费、养老金等;
D.个人承包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以继承);
E.被继承人享有的国有、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
F.被继承人享有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使用权。
钟秀勇:《钟秀勇讲民法》,北京日报出版社2017年版,第588-5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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