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唐爽在接受局面采访时,对案件细节描述存在三处不同,究竟谁说的是真话?

肖正余


这事儿越来越好玩了,像罗生门,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的观点,立场。

但是有一点大约可以确认,之前有人质疑某某是周立波编出来的虚构人物这事儿大约不成立,某某真的存在。

和周立波说的不同,周立波说的是某某是主动来蹭周立波的,无限示好,唐爽却说是周立波主动靠近某某,因为知道某某有钱,想让他投资。

出事儿那天,也是周立波主动找我找某某的。唐爽说他那天因为倒时差,整个人都是迷迷糊糊的,没那个听见周立波和某某聊些啥,那天发生了啥事情。

但是周立波和某某要枪想玩玩时,唐爽忽然不迷糊了,听到了某某斩钉截铁的拒绝:你没有持枪证,不能带走。

这句唐爽忽然不迷糊时听到的话,恰恰和周立波描述的,某某要送他枪,他坚决不要完全相反。

好像唐爽的瞬间不迷糊,就是为了因为预见了周立波有一天会撒谎。

不过唐爽迷迷糊糊的啥话也没听着,也没记住,就听见了这句话,也蛮神奇的。

后来唐爽描述周立波用手肘开车那段,我想了半天,也脑补不出这是一种怎样的骚扰操作。

被警察叫停车辆后,翻译员唐爽给周立波解释,要么同意警察搜车,要么等警察申请下搜查令后再搜车,但是后者显然要等更长的时间。

如果周立波知道车上有毒品,那么他会很爽快的同意警察搜查吗?唐爽说,周立波可以说no的。

但是他没说,大约周立波对自己车上没有违禁品很自信吧?

被关进警察局,莫虎保释周立波,告诉他外面很多记者,周立波满脸质疑的问:记者怎么会知道?

他在中国也许家喻户晓,但是在美国谁知道周立波?如果没人放消息大约记者也不会来吧。

记者一来,国内也就瞬间知道了立波有难了,他就真的被架在火上了。

周立波和胡洁肯定没全说真话,唐爽我觉得也是。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视角,自己的利益来描述事情经过,使得这件事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下一步不知道莫虎会不会接受采访。

其实我最期待的还是某某接受采访,我觉得那是应该是最精彩的一次采访吧。

某某会露面吗?


文/ 薛白袍

薛白袍


周立波与唐爽各自陈述了一个版本,其中有三处关键细节不同。不过,这三个细节无伤大雅,各说各话倒也无妨。

为什么说无伤大雅?因为判决已定,周立波也归国安全无虞,讲的故事版本对焉错焉又有何妨,徒增谈资耳。只不过,周立波虽然侥幸逃过羁狱,但他的事业还在国内,其社会形象风评对其事业多有影响,因此周立波有强烈的企图心将美国遭遇的事情重新讲成一个有助于自己社会形象风评的故事版本,也算是人之常情,事之常理。无论是喜欢他的粉丝拥趸,抑或憎恶他的波黑,大可不必执着计较其中细节真伪,他言他的,姑妄听之。



唐爽就不一样,他被卷入舆论漩涡,对周立波也好,还是背后的某某(如果有的话)也好,首鼠两端,莫衷一是。既然周立波讲的故事版本已然无伤大雅,止谈资耳,他一介无足重轻的唐爽说什么,又有多大意义呢?

至于周立波故事版本与唐爽故事版本有三处关键细节不同,孰对孰错,稍微动动脑子自然真伪立判。

假设周版故事为真,那么周立波被当值警察截停检查是因为有人陷害举报;当值警察没有经过周立波同意就径直搜查车,果然一查一个准,构陷周立波。问题是,这个故事成立的前提是,谁会挖空心思,密谋勾结当值警察来构陷周立波?周立波尽管在国内名声大噪,他在美国充其量也就一个普通游客,费尽心思构陷他的价值何在?难不成周立波是神盾局的特工?不合情理嘛。同时,如果当值警察未经周立波同意就径直搜查他的车,这么昭然的程序违法何以前三个律师都不以为然,视而不见?

至于唐爽的故事版本与警方记录基本一致,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周立波同意警方搜查要求,警察搜出藏匿的枪支和毒品,所以前三个律师无法就此找到辩护理由,第一个律师莫虎恶意敲竹杠可能不假,但他找不出无罪辩护的证据线索,授意委托人认罪争取减轻处罚。第二、三个律师是白人律师,一个是本州的,一个是外州的,因为先找到外州的律师,不能在当地州代理,所以又找了个本地律师。这两名律师事实上就组成律师团,殚精竭虑也没找到无罪辩护的思路和证据线索,要求委托人承认轻罪。周立波对前三个律师都不满,再次找到第四名律师,年过古稀的资深老律师,从周立波游客身份找到无罪辩护的线索,周立波的 母语不是英语,而警察只用英语与周立波沟通,周立波可以辩称语言沟通不畅因而没有理解警方的搜查要求,不能把周立波的同意视为有效应允,造成事实上的程序违法。

其实,用脚趾头想想都能明白,警方对周立波的指控如果作假,构陷无辜游客,在美国社会妥妥的执法丑闻,具有劲爆的噱头,不仅媒体热报热炒,无须周立波花费一分钱就会有大律师主动来揽风险代理,为其争取巨额赔偿金,而且胜算颇大。哪怕是远在大洋彼岸的《环球时报》也会闻讯而来,大做文章批评美国警察执法也腐败,这么大的飞盘胡老师舍得不叼么?舍得么?

法庭的最终裁决结果也能佐证警方的指控,虽然周立波的藏毒藏枪重罪被裁决不成立,但他的蛇形驾驶罪名成立,并且被裁决处罚,周立波是接受了处罚,并未提出异议的。

总结一下,即使周立波的故事有文过饰非给自己洗地澄清的地方,也是情有可原。为自己辩护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现代文明的法治边界之一就是,不能要求任何人自证其罪。何况周立波就是一个脱口秀艺人,在美国的不检点只是私人空间做派,只要他表演精彩,得到粉丝拥趸的拥护爱戴那就是他应得的。至于私生活不检点,看不惯自然可以用脚投票,不粉他就是。

唐爽说的是故事版本更接近真相又怎样?他谁呀?who care?


唐映红


99随便语:唐爽的说法可信度很高,真相几乎已经呼之欲出。

首先讲讲我之前对唐爽这个人物的态度。

唐爽与这件事其实没啥关系,把他叫作“局外人”也可以,但当周立波回国,开始攻击律师莫虎和某某的时候,唐爽跳了出来,骂周立波“戏子误国”,这就不合情理了。

你唐爽为何要为某某打抱不平呢?

从这一点上,我认为唐爽的行为无法理解,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唐爽之所以要为某某出头,或者是受到了某某的威胁,或者是被某某收买。

在美国,某某是大富豪,周立波是小富豪,而唐爽虽是“穷光蛋”,但他却是学者,论社会地位而言,唐爽要远超后两位,在这种情况下,某某自己不便出头,收买唐爽为其说话,也是能想到的事。

但看完封面新闻对唐爽的采访,我推翻了自己的判断。

唐爽不是被某某收买,而是他的情商不够,说白了就是书呆子,一厢情愿和周立波夫妇怼上了!

第一,我为什么说唐爽不是被某某威胁或收买呢?

因为唐爽没有帮某某“撇清关系”。

坦白说,这一点是我没预料到的,在我看来,当唐爽急匆匆接受封面新闻的采访,第一件事就应当帮助某某澄清,把某某的嫌疑,从这件事里摘出来。

比如说,唐爽可以说某某家里没有枪,可以说周立波的包一直在自己汽车内,没人碰过之类。

但没有!

唐爽说了,被搜出来的那把枪就是某某家里的,而且亲眼看见,某某家里至少有20多把枪,长的短的都有,还在家里的后院随便打枪玩。

这就很明白了吧?唐爽说出来的事,并没有帮助某某,反而有“给某某找事”的实际后果,以他的智商,假如真被某某收买,不至于这样蠢吧?

第二,唐爽的智商高,但情商似乎有点问题。

唐爽在接受采访时,明显是带着个人情绪的,这种情绪直接指向周立波和周立波的妻子胡洁,在他看来,周立波夫妇是坑了他

你没看错!唐爽之所以跳出来怼周立波,真正的理由是因为,他被周立波夫妇坑了!

怎么坑了呢?

在唐爽看来,(1)当初他和周立波被抓后,胡洁(或者胡洁委托的律师)以含糊的语气表示,枪毒有可能是汽车上其他人(唐爽)的,这给他带来了麻烦。

(2)他和周立波被保释当天,周立波比他早出来半天,在这半天里,周立波夫妇再次散播了类似观点,只说明“枪毒不是周立波的”,而没有说明“唐爽与此事无关”,这又伤害了他唐爽,甚至是周立波夫妇故意的。

(3)周立波被判无罪回国,自始至终没有表态说“唐爽与枪毒无关”。(这一点是我猜测的,不是唐爽自己明说的,但看他的采访内容,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书呆子啊书呆子!

我认为,这件事是唐爽钻了牛角尖,一厢情愿了。

(1)胡洁是周立波的老婆,她躲在背后偷偷做点小动作,是可以想到的,但那也只是在最开始的时候,给唐爽造成了一点小麻烦。当唐爽被保释,案件进入准备诉讼阶段之后,唐爽事实上已经“与此事无关了。

(2)周立波又不是傻子,他怎么可能公开表态,说枪毒不是唐爽的?

周立波一直坚持,不知道枪毒是从哪里来的,所以说,他同样不可能出面为唐爽说话,一旦他说了”枪毒不是唐爽的“,周立波自己就麻烦了,对不对?

【唐爽是钻了牛角尖了。实际上不用唐爽自己说,谁会认为,枪毒是他的?大家猜测的是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枪毒是周本人的,第二种是某某陷害周,无论哪一种,和他唐爽都无关的!】

第三,唐爽所说的“客观事实”部分,应当无限接近真相。

既然唐爽不是被收买,也不是被胁迫,那么,他出面怼周立波,就是纯粹为了找周立波的麻烦,同时为自己出口气。

于是,唐爽就是这件事真正的第三人,他不会为周说话,也不会为某某说话,我们把唐爽的情绪性的话抹去,只看事实部分,差不多就是真相了。

(2)那把枪的来源,周本人是清楚的!

可能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某某将这把枪送给了周(枪不是某某的,而是某某的一个朋友的,但某某可以事先与朋友电话联系,得到许可),第二种,某某只是把枪拿给周玩,是周自己塞进自己的背包里。

(3)关于毒品:只有两小包,猜测是两人份吸食的量,这在美国应当不是重罪,所以出现在背包里的毒,不应当是有人栽赃陷害,而应当是背包主人自己的。

第四,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梗?

我认为最可能的是,周当晚驾车打电话,双手离开方向盘,由此引发了警察截停,然后搜车,发现枪毒,这是一起偶然事件。

但事情出了之外,人性的自私造成一个结果,谁都不想让自己倒霉!

(1)周想把事情推在别人身上,这个别人,可能包括唐爽和某某,但后来发现行不通,于是退而求其次,只能拼命否认,其余交给律师去办。很幸运,周最后聘请的美国律师很有本事,真的完成了这一任务。

周回国后,他还想继续主持立波秀,当然要把自己摘干净,于是就搞出来一个“被陷害”的版本,反正某某本身不是好人,又在美国,把事情推在某某身上,有啥关系?

(2)关于某某,这个人真的存在。可以想到的是,此人在美国,除了有钱其实也很苦逼,这种人最担心的就是犯了什么事,被警方抓住把柄,将他遣返回国,他就完了。

当周案发生,某某是最害怕的,绝对不敢站出来表态,说枪毒和自己有关系,于是,他和周就闹翻了。

(3)关于美籍华裔律师莫虎,这家伙肯定是个黑心律师,没啥说的。

(4)关于唐爽,他是最无辜的,原本和他一点事也没有,但这件事的发生确实给他造成了一定的麻烦。于是书呆子脾气犯了,迁怒于周立波夫妇“害他”,讲出了“戏子误国”的言论。

现在我们知道,唐爽是中国人,是优秀的科研工作者,他只是因为曾在美国求学,目前暂时滞留在美国而已。

结束语:随着各方声音的发出,真相已经越来越近,估计周是最沮丧的一个人吧?原本在他看来,他攻击莫虎和某某,一个是美国律师,另一个是不敢露面的“黑人”,都管不到他。

然而,莫虎准备起诉他,某某不敢出声,唐爽却主动跳了出来,这一切都超出了周的预料,这要怎么收场才好?


99随便


关于唐爽和周立波所述的三个细节,我们逐一分析一下

第一点:周立波说查车是由于被人举报,唐爽称是由于周立波使用电子设备,并且蛇行前进,警方的说法是发现周立波驾车蛇行,并使用电子设备,周立波在法庭上认罚,也是承认的交通违规,其实从警察查获的过程中就能看到端倪。

假定有人举报,警察知道有人持枪携带毒品,正在行驶途中,警察首先要考虑的是什么?不管中国警察、美国警察还是随便哪一国的警察,第一点就是要考虑查获过程中的自身安全问题,因为不管在那个国家,运毒的毒贩都是危险性最大的,美国警察和毒贩打交道的经验就更丰富了,毒贩与警察枪战的新闻屡见不鲜,

两名警察对两名持枪毒贩,警察绝对不会轻易靠近汽车,首先要做的就是呼叫增援,如果情况紧急必须截停,下车的第一个动作一定是掏枪,要不然就是嫌命长,但是我们看周立波自述的警察盘查的过程,就发现这两个警察属于嫌命长的类型。

而在黑夜汽车最明显的特征是什么?当然是车灯的光亮,所以车辆如果蛇行,尾灯的光迹会非常明显,而在车内打开电子设备,光亮也会非常明显,基本上警察只要不是瞎子,想不看见都难,所以周立波的陷害说明显是说谎,他根本不知道美国警察多怕被毒贩打死,也不知道,处理毒贩和处理交通违章,完全是两种情况,前者要命,后者的危险程度低多了,起码警察当时不知道车上有枪。

那会不会举报人只举报了毒品,没举报枪支?恩,在美国你运毒不带枪,那先找上你的恐怕就不是警察了,运毒不带枪,那也是嫌命长。

再看第二点,周说自己没同意,唐爽说同意了,警察说经过唐爽的翻译,周立波对搜车表示同意。

我们知道周立波的辩护策略,就是利用自己不懂英语这个点,使警察的搜查行为程序违法,从而回避解释枪支和毒品的来源问题,而在关键的庭审中,唐爽没有出庭,如果唐爽在法庭上抛出这个证词,周立波想做无罪辩护几乎不可能,唐爽当初没有出庭,对周立波是极为有利的,其实用屁股想也知道,警察不可能放着现场一个通晓中英文的翻译不用,如果真的出现沟通问题,大不了直接放倒,美国人在服从警察这个问题上和国内不具有可比性,在美国和警察打岔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装外宾更不好使。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也可以看到,周立波在说谎,现场唐爽必然和他解释过该怎么做,要不然他乱跳一气,搞不好大家一起丧命。

最后就是说到第三点:周立波说背包在后备箱,别人放的,唐爽说背包在后座上,局面已经曝光了警察现场搜查的照片,背包放在后座上,谁说谎不言自明。

唐爽在采访中说了一句话,警察没有那么愚蠢,实际上不管在中国还是美国,警察都有自己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在执行上可能会有误差,但是一些低级错误是不可能犯的,我看到有些朋友质疑,美国警察为什么不出示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很显然他们不知道,美国警察的摄像记录仪是装在警车上,而不是随身携带的,周立波回国后发表的一系列言论,只能骗骗对警察工作毫无了解的普通群众,而法院的庭审记录都可以公开查询,其一系列言论,都是在演戏,真正的目的不是洗白持枪,而是洗白涉毒。

而为什么周立波要指责某某陷害他?首先是只有把责任全部推到别人身上,才能使自己显得无辜,真要是陷害,也应该是在美国的法庭上面说,而不是跑回中国来在媒体上说,毕竟中国的司法体系没办法去美国帮他查案,而另一点就是,要么某某不像周立波所说背景那么深厚,要么周背后有更强大的力量在支撑着他,其实到目前为止,这本身只是一件很普通的案件,却在一系列媒体关注后演变成了“罗生门”,在有限的证据面前,我们只能做有限的判断,而缺乏判断力的人,却会被无限的可能诱导。


一笑风云过


冯小刚导演发了文章,十问崔永元,两人隔空交火,引起全国吃瓜群众围观,本账号也发表自己的观点,观点只代表自己不能代表任何人!冯导这次失策了,崔永元和冯小刚的矛盾显现两人的格局不一样!崔永元说的是公,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不良现象,如果改善了对整个社会风气都好,冯小刚针对的是他个人的问题,自己的名誉地位,自己老婆的面子,自己和公司的钱!这点看,冯导还需要加强内功的锻炼,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格局应该大一些,正面一些,观众才会认同你的为人,最后认同你的电影,这些先后次序一定要搞清楚!冯导拉拉杂杂说了十条罪状,看内容多是新戏准备上演了,现在搞些新闻,电影又要大卖了,又可以赚很多钱,这十问就是一个免费的广告!但崔永元说的,很多明星没有交税的问题,冯导一点也没有交代,阴阳合同也没有交代!

交税是什么?!是国之根本!国家拿到税收后,给人民群众补贴各种开支,给社会上低收入的人补贴,建学校搞义务教育,建军事现代化,改革军事,提升战斗力,纳税是每一个公民都要尽的义务!不交税就是和整个社会过不去!自己占有大量金钱却不愿意给底下阶层付费!这些人还是呼风唤雨,影响社会舆论的一群人,引领社会风气的一群人!大家说是否需要整治一下!建国多年,国家重点在经济上,吃饭上,精神上的方面没有精力调控,相信现在是时候了!!我虽然收入微薄,但我纳税我光荣,你们这些明星大款,资产很多都转移到国外,在外面有豪华别墅,国内名车美女无数,国家认可你们的业务,给你们赚钱,你们赚了大部份穷人的钱后却不纳税,不纳税也就算了,很多人现在都偷税漏税,但别人不吭声、低调!我们都默认这种不公平现象。但现在别人说你漏税了,拿出证据了!你怎么还好意思高调十问崔永元呢?!小偷偷了东西还懂得躲起来,你冯导怎么就这样牛呢?!就仗着自己以往的成绩就能违法?脑袋里全是钱钱钱!是不是脑袋灌水了!崔永元说的事情他自己没有任何收益,只有伤害!得到好的结果是社会良知的胜利,是社会的进步!是人民群众受益、国家受益!怎么你这样一个大导演都不能明白这些小道理!以私怼公、以错捍正,历史告诉我们,这样都是会失败的,不要把自身的一点损失看得太重,否则会前途尽毁!无论你多牛,以往有任何成绩,你都不能和国家大政方针相逆!现在改正,诚恳道歉还来得及!现在社会风气浮躁不安,奇谈怪论、骑墙观望风向的大有人在,没有人敢说真话,导致社会很多畸形现象,我支持崔永元,也希望冯导只是喝了酒,一时糊涂,我们给机会他改正!

(我的另一篇文章 由于过于敏感 今日平台不愿意推荐 大家关注我的热门账号收看:““独狼”崔永元 大战 娱乐圈 “大鳄”!真能邪不压正吗?”


皇帝的新衣


周立波、唐爽、某某,一根绳上的蚂蚱 ,让我们把周立波案的剧情回放到2017年1月19日当天,按波波的描述是下午1点左右应邀至“某某”家豪宅作客,晚上11点钟送唐爽回家途中被警方查获枪和毒品。整整在“某某”家逗留十二个小时,约好的打猎也没去,当时波波夫人不在场,三个大老爷们谈人生、谈追求、谈理想、聊政治、聊枪支、上厕所、吃晚饭……猫腻十二个小时,你信吗,反正我不太信。唯一能让他们猫腻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的原因,你懂的。

再理顺一下三人之间的关系,波波与唐爽年纪相差约二十岁,认识时间据周、唐描述有五年之久,难道这是一段忘年之交,作为青年才俊的唐爽32岁取得的辉煌成就,引起波波关注和喜欢是正常的,曾经有人爆料唐爽是胡洁女儿准男朋友,真、假本人也无法考证,总之,周、唐以前关系密切是肯定的。

案发后接唐爽到某某家中隐匿一个星期,完全出于对整个事件的保护,唐爽年青,社会阅历浅,防止狗仔队媒体疯狂跟踪采访时说出对案情和对自己不利话语。因为波波也从头到尾对警方的供述是自己不知遭何人栽赃陷害,并没有牵扯到某某身上。唐爽选择一年多三缄其口,在美国法律面前有权选择沉默,让律师为你代言,律师一定会叮嘱你可以说的和绝对不可以说的,不当的言论会让律师所做工作前功尽弃以及案情后续延伸。所以波波亦深谙此道,在美期间不作任何发言,无罪开释回国后本性回归大

放厥词。

至于莫虎联合唐爽起诉波波,绝不是要逆转推翻以前法院对周立波的判决(美国法律不是儿戏),只针对周立波发表文章名誉损害莫虎的民事诉讼罢了。

最后说道唐爽与周立波为什么开撕,按常理,周立波曾经资助过唐爽,且周、唐结交时间远长于某某,唐爽无理由跳出来力怼周立波啊?有媒体称2018年6月5日唐爽在美国媒体“推特”发文热赞周立波,现在该贴子已经删除。周、唐关系发生惊天逆转是周回国后发表针对莫虎乱收律师费不作为的文章后才出现的崭新剧情,本人认为波波怼莫虎不会引发唐爽的满腔怒火,而是波波回国发表针对某某“故意栽赃陷害波”的讨伐檄文,才引起唐爽内心强烈不满。不难理解,根据周立波说辞,唐、周被捕之后是某某花钱保释二人并立即支付唐爽官司律师费用,波波口中的这个布局陷害者某某还另行支付十万元人民币和成都一套住房(价值最少值几百万吧)给唐爽,以上所说波波都有证据保留的,这个“布局陷害波波”的局也未免太贵了吧。对于某某的付出,唐爽内心应该是心存感激。从我个人观点出发,某某是波波、唐爽涉枪、毒案发后的大局维稳者,我曾经发文说过,周、唐、某某三人谁也不能和“毒”扯上关系(枪在美国谈不上问题),演艺明星,青年才俊,亿万名流。所以某某才会不遗余力安抚关键证人唐爽,而我们可爱的波波回国后为力证自身清白,把某某推至风口浪尖,故意歪曲、颠倒事件真相,这才引发唐爽的隔空驳火。最后,狗咬狗,一嘴毛收场。


萨娃滴咔


对于此事,我的观点一直很坚定:周立波应该不会是像他自己描述的,他就是一个被诬陷的人,他是无辜的。

为什么这么说?凭人的直觉!今天,我就公开提问三个问题,看看哪位大师来解答:

1、凭何说警察拦他是有预谋?

美国的巡警,巡逻也是动态、静态相结合,以周立波当晚事件为例,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认为:

一辆巡逻车停在路边,看到一辆行驶路线很“不对头”的车子驶过,出于职业习惯巡警必然上上去搜查。

至于说“有预谋”的拦车,那是周立波一家之言,没证据的都是猜测。

2、凭何说警察搜枪毒也是有目的的?

周立波在《局面》上声情并茂的演绎了巡警搜他车辆的各种动作,大家可以搜着看看。

在这里面,周立波描述了警察搜车时的站位、姿势、搜查动作等,我想说的是:这就是一个正确的车辆査缉动作呀,没毛病。

但在嘴里,周立波将这种战术动作映射为“冲他有目的”而去。

莫说美国,就咱们国内的特警搜车时,也有着固定的战术体系,谁动手、谁警戒、遇到突发情况如何配合等,都是上了教科书的。

在枪支泛滥的美国,警察若是懒懒散散、悠哉自若的搜车,一年得牺牲多少人……

3、凭何认为警察不认识枪套?

还是在《局面》,周立波称那个枪套在他车后座,被衣服盖了大部分,仅露了一小部分,警察发现后就立马实施进一步措施……

按照周立波的意思,枪套仅露出一小部分,正常人应该不认为那是枪套,包括美国警察。

但他错了,美国警察天天跟枪打交道,他们会不认识枪套?这也太小看那些巡警的职业素养了吧……

周言外之意,这是有人故意“放水”报警,然后警察有目的的拦住他的车、专门找车上的枪、毒,然后把他送进监狱……

不就这么个意思吗?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个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某某”是不是要陷害周立波我不知道,但我坚持认为:在一淌搅和的犯浑的水里,谁能保证自己是绝对干净、无暇的?

大家觉得呢?

无论你认可或者批评我,不妨先做个好友,对如何……😊


普了次法


对比二人接受采访所说的事件发生过程,周在涉及案件的过程中的客观情况基本都是含糊带过,描述案件以外虚的东西太多,没有实质性的表述。唐基本还原了案件当时发生的过程,比较客观,我相信唐爽要多一些,对比两人的视频,周立波前后矛盾和解释不通地方比较多,给人感觉就是避重就轻。现在只针对案件情况(枪、毒)作以下分析:

一、周立波所说收取律师费的问题,唐爽已经出示转账凭证。

二、某某联合莫虎坑50万美金的事,据周所描述,某某游艇车辆房产起码都几千万美金,并且据周自己说某某光送他礼品3万美金,律师费3.5万美金,还有高尔夫会员卡(不知道具体价格应该也价值不菲,按中国的行情来说起码也有几万美金吧!)这样一个富豪会伙同莫虎一起去坑他20万+50万美金?而且莫虎是他自己请朋友孙医生要求莫虎来保释他的。并不是某某请莫虎的。所以说某某与莫虎一起坑他不成立。再说莫虎不管他水平如何,做生意从来就是坐地起价,你周就应该就地还钱,如果谈不拢价钱周立波马上可以换律师,但周肯定是同意了的,不然也不会给20万美金。不过话说回来,莫虎确实挺坑中国人的,后面白人律师打赢了官司才收几万美金,所以周后来觉得亏了,回国后就顺便把莫虎也捎带进撕逼大战。

三、周夫妇接受采访暗示唐为美国人,唐爽微博出示目前任然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这个问题上周夫妇不地道,把朋友纠纷上升到国家民族层面,利用国人的民族气节打压唐。

四、周在视频中说,某某要陷害他,没有原因,就是要陷害他,送他礼物,现金都是陷害他,有人就是坏人,天生就喜欢陷害人,没有动机,没有原因。视频中提到一件事,就是某某不叫他波波老师,不叫他周老师,还专门给他起个名字“涛涛”。(建议下次王局采访他的时候提前给尿检一下)。

五、假如真如周所说那么多人联合起来陷害他,唐爽可直接出庭作证,把当天案发时的过程如实向法官陈述,周立波肯定要判重罪,为何唐爽不愿意出庭作证,是保护周立波。如出庭唐爽只能实话实说不能作伪证,作伪证在美国是很严重的犯罪。周能出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周不懂英文(当时唐爽是周的翻译),警察没有经过周同意就搜查的车辆,发现的证据就不合法,证据不合法案件就不能继续审下去,只能撤销。

六、采访中周暗示某某的背景,钱财来路不明,希望国家抓该人回国受审,为国家挽回损失等等。就事论事,这些都跟案件无关,有些转移视线和挑起群众斗争的嫌疑。

下面给唐爽讲几句:

唐爽,以后不要跟娱乐圈人交往了!要耐得住寂寞,淡泊名利。跟业务以外的人少交往保持住科学界的清流,中国有句古话:**无情,**无义!这次就活灵活现的表现出给世人看了!看了你的采访,感觉你还为了周立波夫妇有所保留,没有说的那么直白,已经是给他们面子了,是个善良的人!事到如此你也不要再在意这件事,潜心做学问,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要让所有人都明白真相是不可能的,你那么高的学问这点应该知道吧!有部分人能理解你就行了!剩余的一部分人基本是断章取义,打着爱国主义,民族气节的口号,开口就喷,无端辱骂。有多少人能把你和周的两个采访视频认真观看又加以分析?

所以有人不理解你很正常,受不得委屈又怎能成就大业呢?

周立波为了洗白自己跟毒品的关系,枪都是小问题。,必须要找人背锅,因为他知道必须要转移话题才能洗白自己。如不洗白自己他在国内的演绎事业就完蛋了!如宁财神,房祖名,满文军之流了!其实你们三个当事人最清楚是怎么回事,据我猜测最先想让你背锅,你不同意,又想让某某背,某某更不愿意,毕竟涉毒的后果是最严重的。看的出来某某是个耿直朋友,你也是个善良的读书人。收手吧!退出这一趟浑水,回实验室好好做研究,好好带你的学生。

目前来说周已经成功了!成功的挑起了你们的纷争,成功把视线转移到某某的方向。

要搞清事实真相目前就只能核实枪和吸毒工具是否被警方做过指纹和DNA检查,不可能吸毒工具上没有指纹和其他痕迹,如没有做过鉴定那就证明周再次说谎,因为他所说是由于证据上没有他的指纹和DNA,所以法院判他无罪,并不是取证不符合程序而撤销指控。如鉴定了确实没有周的指纹,那就只有周自己想办法鉴定是谁的了!可疑对象:某某、周、周的继女、唐、某某家服务人员。


卡哥2017


大致看了一下局面的视频,我也从中国人的逻辑性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逻辑性疑点之一:波波说某某为了控制他而陷害他

我们今天暂且不论某某到底是何方神圣,品性如何,我们只论他如果想控制波波的目的是什么?我想无非是为了能够利用波波,而波波的最大价值是什么呢?是他在中国娱乐圈的价值,是他的知名度,而如果用非法持枪和藏毒的形式来陷害波波,那么一定会把波波的最大价值都陷害没了,那控制这个人还有多大的价值?所以,我对波波被某某的陷害的说法持怀疑态度。

逻辑性疑点之二:波波说是被人举报而查车的。

这里我有两个疑问:

第一,如果被人举报有人持枪藏毒,警察在现场为何没有在第一时间就采取武力手段?况且车上也是两个人,还是中国人,不怕中国人有功夫吗?

第二,如果有人做局,那么为何整个执法流程还存在违规,在美国的法律意识这么严谨的一个国家,是什么样智商的人会犯这么弱智的错误?

所以,我更倾向于是一次例行检查。

逻辑性疑点之三:某某为什么要用自己的枪来陷害?

如果假设某某的陷害动机成立,那么某某为何要用自己的枪来陷害波波?是想在波波犯事的时候,自己出面承认,让波波欠一个人情吗?但是,难道通过这样的小事就可以控制住波波吗?况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不会在波波的心里埋下一根刺吗?这样的控制算哪门子控制呢?

另外,波波说某某是见不得光的人,可是某某通过用自己的枪硬是把自己扯进来,这不是自己爆自己的光吗?这个在逻辑上其实真的说不通。

以上,我只是提出我个人在此事上逻辑性疑点,欢迎大家讨论!


保道手记


任何一个在美国生活过的人都可以轻易看出周在撒谎!

而且他的谎言很拙劣!

今天王局终于公布了对唐爽的采访,让我们听到了当事的另一方的声音。有朋友说,这就是个罗生门,到底谁说的是真话,怎么判断?我今天就以一个和美国警察打过交道的,在美国生活多年的老中的身份,以我和美国警察打交道的经验,来帮助朋友们做一个判断!

非常显然的,唐爽说的是真话,他的叙述中环环相扣,叙述的整个过程没有断点,没有模糊之处。另外,他叙述的和警察打交道的过程,和我跟美国警察打交道的经验一致!

反观周立波,过程叙述断断续续,多处细节模糊,显然是在编谎言。而且他叙述的和警察打交道的过程,警察的表现完全不符合美国警察执法的规范。

我来选两个周唐叙述不一致的场景,来评述一下:

1. 唐爽说,警察截停车后,让他们俩坐到了车前马路牙子上。这是符合我和美国警察打交道的经验的,我们不妨称之为“隔离原则”。

这是基于安全的考虑。美国的治安情况复杂,警察执法规范首先是要保护警察的自身安全,这些都是从以前警察牺牲的案例中提炼出来的。比如,美国警车截停你,都是在你的后方,绝不会停在你车子的前方的。因为前方的位置脱离了警察视线,是易被攻击的位置。

我记得国内的警察有过不少在前方截停疑犯的车子,从而导致伤亡的。

我跟美国警察打交道的那次是因为我的车在高速上,被一个酒驾的人撞了,警察在最终确定撞的那个人是酒驾后,决定逮捕他,在逮捕之前,让我坐回车上。这就是“隔离原则”。如果警察在给那人戴手铐的时候,我在边上,是会分散警察注意力的,所以,他必须把我隔离在自己的车里。然后再实施逮捕行动。

这个事情我写过一个博客,昨天已经转到头条我的”文章”中了,有兴趣了解美国生活细节的朋友,可以移步俺的”文章”,管窥,指教!✌

周立波的叙述中,则违背了这个原则。他说,警察在用电筒发现盖在衣服下的枪套的时候,让唐爽把衣服移开。这就说明,在警察搜车的时候,至少唐爽是站在警察身边的。这是不可能的。

我和美国警察打交道,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警察执法的规范性。美国警察执法非常规范,完全按照警察手册来的,这里面原因很多,其中一条是这些都是保险公司要求的。美国警察都是买了保险的,对于警察没有按照手册执法而导致的伤亡,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所以,警察当时不隔离周唐,是不可能的。

2. 根据周立波的描述,警察一上来就搜车,没有征求他们的同意。王局反复问了,警察有没有征求你的同意,周都说没有。而唐的叙述则有这个过程。有网友问,周既然知道包里的东西有问题,为什么还答应警察搜?因为唐爽跟他说了,如果他不同意,就要被带到警察局,警察拿到搜查令后还是要搜的,周是不得不同意!

我前面说过,美国警察执法给我的印象就是非常规范,因为他们如果执法不规范,是要丢工作,甚至吃官司的!所以,常理判断,警察也是会征询同意的。

最后,警察实际上是确认了这两人都没有持枪证,但车上发现了枪,已经构成了非法持枪的嫌疑,符合了逮捕的条件。下来,警察呼叫了增援,呼叫增援的原因,也是遵循的“隔离原则”,把两个嫌犯隔开,尽可能地减低押送过程中的风险。

唐爽的叙述中,有警察最后反复问两人是否有持枪证的情节,这是警察在逮捕他们前,最后确认事实的过程。唐的叙述完全合理清晰。

从这两个场景分析,周撒了一个拙劣的谎言,胆子太大,毕竟现在网上有美国生活经验的,不在少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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