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辦法》,根據我市司法體制改革的安排部署,近日,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嘉峪關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治國理政新理念,不斷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強化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擴大刑事法律援助範圍,加強刑事辯護律師執業杈利保障,規範辯護律師執業行為,充分發揮律師刑事辯護職能作用,在全市實現審判階段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為依法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積累經驗。

《意見》強調,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重點任務:一是擴大刑事法律援助範圍。首先,擴大通知辯護的範圍。被告人具有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應當通知辯護情形,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其他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案件、二審案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其次,建立辯護前法律幫助制度。在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或者被告人委託的律師為被告人提供辯護前,被告人及其近親屬可以提出法律幫助請求,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派駐的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二是進一步明確通知類法律幫助的時限、文書材料和業務範圍等相關內容,完善通知辯護工作機制。三是明確人民法院各項告知職責,規範人民法院告知義務。四是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辯護律師的知情權、申請權、申訴權以及會見、閱卷、收集證據和發問、質證、辯論等方面的執業權利。五是建立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律師資源庫。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根據案情、律師專業特長和執業年限、受援人意願等因素指派合適的律師辦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六是法律援助機構應加強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的管理和監督。七是加強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八是健全部門間的工作銜接機制。

《意見》要求,在全市實現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市兩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應充分認識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貫徹落實《意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專門部署。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協調和配合,做好值班律師、委託辯護要求轉達、通知辯護等方面的銜接工作。要加強監督管理,密切關注試點作開展情況,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確保試點工作深入有效開展。通訊員 劉瑩

嘉峪關市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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