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照片貼小區門口惹爭議 如此「洩憤」到底該不該?

7月4日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採訪後不久,告示貼就被人撕下了。

4日,記者來到該小區,在採訪了多位住戶後,大致還原了事情的經過。

一個多月前,小區連發盜竊案,業主對小偷深惡痛絕。6月初,警方將一個小偷抓到,並帶其指認現場。見到小偷被抓,大家都很高興,紛紛拍手叫好,不少人拿出手機拍照。

之後,不知道是誰將拍好的照片打印出來,配上“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懲罰”。記者看到,這個貼了1個多月的告示貼,小偷面部清晰可辨,身著一件黃色衣服,在小區指認現場。

對此,小區業主都表示贊同。一位姓周的住戶表示,因為小偷太猖獗,這樣能起到警示和威懾的作用,“我覺得貼出來,大家都曉得他是小偷了,就會注意到。”其他受訪住戶也表示,“支持貼出來,小偷整的大家人心惶惶,這樣讓大家更安心。”

但路過此地發現告示貼的市民劉先生認為此舉“要不得”。這一個多月內,他多次路過小區門口,張貼也貼了那麼久,他覺得有些礙眼。“押送犯人都要戴頭套,小偷也有肖像權嘛,這樣欠妥,我覺得涉嫌違法。”

告示已被撕下:物管稱是居民貼的 隨後告示貼被撕

記者向物管了解情況,一位物管工作人員只透露:該告示貼不是物管貼出,是居民所為,其他情況拒絕採訪,“你們去找派出所瞭解,我們不知道。”在記者採訪後,小區門口的告示貼已經被人撕下。

四川潤方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樹斌表示,居民張貼小偷的照片顯然不妥,涉及侵犯人格權,有損當事人尊嚴。“公民在沒有依法判決,判定有罪前,都不能認定是犯罪。”他認為,小區被盜居民憤怒的心情大家都理解,如果要張貼小偷照片做提醒,也應當採取遮擋的措施,“比如給當事人面部打馬賽克,不要發正面清晰的照片都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文據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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