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太原小學入學細則出爐,7月16日起網上報名

三晉都市報綜合報道

7月10日,太原市發佈2018年全市適齡兒童小學入學工作指導意見,7月16—19日,全市民辦小學招生統一進行網上報名。

最新!太原小学入学细则出炉,7月16日起网上报名

2018年太原小學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2018年5月29日—6月5日:全市適齡兒童小學入學進行網上信息登記

2018年7月上旬:出臺《太原市教育局關於2018年全市小學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8年7月16—19日:全市民辦小學招生統一進行網上報名

2018年7月22—24日:部分網上報名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實行電腦隨機派位

2018年7月26—28日:民辦小學組織自主招生面試、公佈錄取名單

2018年7月25日前: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公佈本地區小學入學實施辦法、各小學招生計劃、學區劃分範圍等

2018年8月2日—7日:各公辦小學組織小學入學報名工作(8月2日—4日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報名;8月5日—7日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報名)

2018年8月10—15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小學對報名學生情況進行資格審查

2018年8月22日:全市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發放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

2018年8月26日上午:全市小學新生實行均衡編班

入學條件:

1、凡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等,必須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任何學校不得接收2018年8月31日前未滿6週歲的兒童入學。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報名須提供:①《居民戶口簿》;②《房屋所有(產)權證》;③《出生醫學證明》;④《預防接種證》。適齡兒童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30日。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登記報名須提供:①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戶口簿》;②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市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2017年4月30日前辦理);③進城務工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證明(2018年4月30日前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2017年4月30日前辦理);④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

4、按照全市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要求,陽曲、婁煩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六城區居住並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區小學入學的,登記報名須提供:

①《居民戶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且工作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17年4月30日前);④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⑤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扶貧手冊。陽曲、婁煩兩縣要結合實際,制定針對本縣已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入學的具體條件。

公辦小學入學辦法

(一)嚴格執行班額規定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8〕7號)文件要求,全市義務教育小學起始年級全部符合標準班額要求,即不超過45人。努力消除小學起始年級大班額。

(二)“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入學

戶籍所在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與實際居住地(具有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房產證明)一致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辦法為:

1、當登記報名人數未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時,全部安排在學區小學入學;

2、當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落戶時間順序安排入學;

3、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未能在學區小學入學的,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入學。

直系親屬係指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三)縣域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內,但戶籍、住址分離(即“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相對就近入學,但不得擇校。

(四)跨縣域“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1、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校入學。

2、“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小學教育資源情況和本地區適齡兒童入學需求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3、跨縣域“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

(五)本市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入學

1、集體戶口無房戶憑市或縣(市、區)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由集體戶口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2、集體戶口有房戶憑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房產證明,由實際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3、本市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入學具體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小學教育資源情況和本地區適齡兒童入學需求情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

(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進城務工人員居住證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兩為主”(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但不得擇校。

2、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兒童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情況,制定隨遷子女入學具體辦法,科學合理確定接收隨遷子女就讀小學校,並向社會公佈。要結合實際,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2018年,杏花嶺區、尖草坪區為全市積極探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試點區,待取得經驗後,向全市推廣。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按照“統一安排、分步進行、確保入學”的原則組織實施:一是各縣(市、區)政府應加大隨遷子女入學統籌力度,根據隨遷子女數量、入學條件、居住範圍、接收隨遷子女就讀學校等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工作,不得實行由隨遷子女自主聯繫學校的入學方式;二是在本地區公辦小學校學位不足的情況下,可通過加快中小學校建設、督促配建中小學校投入使用、縣(市、區)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學位或租賃符合辦學條件場所校舍等辦法增加學位數量;三是鼓勵縣(市、區)政府根據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佈局布點和生源數量實際,實行九年一貫制辦學模式,緩解小學入學壓力。

(七)兩縣貧困家庭子女入學

陽曲、婁煩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六城區居住並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學的,參照縣域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辦法執行。陽曲、婁煩兩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結合實際,制定針對本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子女的入學具體辦法。

(八)其他情況適齡兒童入學

1、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入學,按照中共山西省委《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晉發〔2017〕14號)和《中共太原市委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創新驅動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併發〔2018〕2號)文件規定執行。

2、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引進的各類人才隨遷子女入學,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的意見》(晉辦發〔2017〕22號)文件規定執行。

3、駐並部隊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軍區政治部《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定執行。

4、其他情況適齡兒童入學,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公辦小學入學流程

(一)入學報名

1、2018年全市公辦小學入學報名時間按照全市統一安排執行。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各小學不得提前或推遲組織進行小學入學報名工作。

2、適齡兒童家長根據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在規定時間內,攜帶《2018年太原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及入學報名所需相關材料原件和複印件等到相應小學報名。各小學對適齡兒童家長所持《2018年太原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及其他材料進行審核,並填寫《2018年太原市小學新生報名彙總表》。審核工作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

3、加大對全市公辦小學入學報名工作的監管力度,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小學要繼續使用“太原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組織進行適齡兒童小學入學報名工作。未經“太原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審核的學生無法正常入學,不能建立學籍。

(二)資格審查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抽調基教、督導等相關部門人員與轄區內各小學校長、教學副校長、教務主任等人員,共同組成小學入學資格審查組,對熱點小學報名入學的適齡兒童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並按照要求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的記載、統計、彙總、備案等工作。

(三)通知入學

適齡兒童家長根據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的小學領取入學通知書。各小學要按照統一要求發放小學入學通知書。小學入學通知書由校長簽發。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提前發放入學通知書。

民辦小學招生辦法

(一)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8〕7號)文件要求,2018年全市民辦小學招生和全市公辦小學入學工作實行統一信息登記、統一時間發放入學(錄取)通知書。任何民辦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組織進行報名、面談等招生工作。

(二)2018年全市民辦小學招生計劃由審批設立部門根據核定的辦學規模軌制和區域內適齡兒童小學入學需求數量,科學確定並向社會公佈。各民辦小學應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組織進行招生。

(三)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8〕7號)文件要求,原則上各民辦小學校應在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內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由雙方教育行政部門協商同意後,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小學入學統一管理,確定招生計劃,並報市教育局備案。2018年,全市所有民辦小學均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生源(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四)2018年全市民辦小學招生實行適齡兒童家長自主網上報名方式。選擇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小學。任何民辦小學不得招收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入學。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無法正常入學,不能建立學籍。

(五)全市民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後,向社會公佈各學校報名情況。當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人數時,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時,招生計劃人數的3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70%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各民辦小學在公證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審批設立部門的監督下自主組織進行,使用全市統一的電腦派位入學軟件。自主招生方式以面談為主,不得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以各種形式聯合組織選拔生源。嚴禁採取統一筆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

(六)民辦小學招生辦理錄取手續時,要查驗《2018年太原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並將已錄取適齡兒童《2018年太原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複印件和錄取花名冊報審批設立部門和市教育局。在規定招生時間截止後,民辦小學不得再進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動。

(七)自願選擇到民辦小學就讀並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要與民辦小學簽訂相關協議。凡已被民辦小學錄取且已簽訂協議的適齡兒童,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小學學位。

附: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

1.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2.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3.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5.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6.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7.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8.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9.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10.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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