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工齡也算實際繳費年限嗎?

我對壞人絕不手軟


視同工齡,其實很少有這種叫法,從字面意思上講,我們那時候實際上是沒有工齡,但是被視同有工齡。

這種說法,我們社保中有一種特別像的做法叫做折算工齡。

折算工齡是根據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從事井下和高溫作業,每工作滿一年,折算一年零三個月的工齡;從事有毒有害工作,每工作滿一年,折算一年零六個月工齡。

最早的折算工齡,主要用於退休工資的計算。因為我們的工齡,關係著我們退休後退休工資的發放比例,一般每五年一個比例檔次。

關於折算工齡算不算視同繳費年限的問題,有的地區算,有的地區不算。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齡問題的函,各省級區域可以根據自己的養老保險情況自行確定是否折算視同繳費年限。主要有兩點,一是必須是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二是最高折算繳費年限不超過五年。

北京1996年確實有文件規定,折算工齡不視同繳費年限。不過並沒有明確,是否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前的折算工齡,可不可以進行折算。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被視為交費的年限。一般包括國有企業固定工,上山下鄉知青,退伍軍人,事業單位職工。


視同交費年限,在計算養老金的時候,比實際交費年限還合算。

因為它既用作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繳費年限,又用作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年限。過渡性養老金,比個人賬戶養老金要合算得多。

一般來說,視同繳費年限一年,可以多領取2%到2.4%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一般在100到130元左右。


而實際繳費年限,只能領取1.2%到1.5%左右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只能領取60到80元左右。

所以說,視同交費年限是很合算的。 不過這都是過去式了,現在所有人都參加了保險。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將會逐漸退休,越變越少。


暖心人社


你好,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是針對1992年前,國企員工從參加工作起到實行社會保險繳費制度止之一段時間視為已繳費年限,退休時用以計發養老金。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實行社會保險繳費制度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所以視同工齡不算實際繳費年限,如果退休時不夠累計繳費15年的規定,需要補繳滿15年,才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


心疼的豬


樓主你好,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都是累積繳費年限,最終都會計算成為累計年限,計算到退休養老金當中去的。

所以無論是視同繳費年限,還是實際繳費年限,他們的道理都是一樣的。一般只有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人群才有視同繳費年限。

而且在這些工作的年限當中,必須在個人檔案中要體現相關的記載。只有這樣,在辦理退休的時候國家社保部門,才會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

所以說有視通繳費年限的個人,相對於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個人,領到的養老金會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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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當地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繳費之前往前推本人參加工作開始之間的年限,既參加工作時間到當地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前的年限。

比如:一九九六年開始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從參加工作那一年開始至一九九五年年底計算,得出來的年限才是本人視同繳費年限。

而實際繳費年限,是從當地開始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繳費開始至今的年限,作為實際繳費年限。

計算養老金的公式為: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2×實際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1.3%×繳費係數1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度性養老金三項合計等於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


湖光水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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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視同工齡,是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說你這幾年你沒有繳費,但是當做你繳費了。所以呢,視同工齡呢不能算實際繳費年限,因為它並沒有實際繳費。



舉個例子來說,一個人的工齡是35年,其中25年是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另外的10年就是視同繳費年限。

你的實際繳費年限越長,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積累也就越多,如果你的視同繳費年限越長的話,那麼在工齡一樣的情況下,那養老金呢就沒有別人多。

視同繳費年限關係過渡性養老金的多少。當然啦,總體上來說繳費年限越長,繳費水平越高,當地的平均工資越高,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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