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簽訂「承諾書」 壓實巡察整改責任

“我承諾,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親力親為抓整改,決不當‘甩手掌櫃’,決不置身事外、奉行好人主義……”在近日召開的曲靖市委第二巡察組巡察情況反饋會上,曲靖財經學校黨委書記李群代表校黨委作出整改承諾,並在“巡察整改承諾書”中鄭重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以簽訂“巡察整改承諾書”的方式壓緊壓實巡察整改責任,是曲靖市巡察工作中的一項新舉措。今年以來,曲靖市狠抓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對整改要求進行進一步明確,製作成一式三份的“巡察整改責任書”,由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市委巡察辦、巡察組三方共同簽訂,督促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落實責任,從嚴抓實整改,確保巡察反饋問題問題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到位。“巡察整改承諾書”的內容涵蓋提高政治站位、保證整改質量、強化責任追究等6個方面,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在簽字承諾的同時,還要在巡察情況反饋會上向單位全體黨員幹部作出公開承諾,並將承諾書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主動接受黨員幹部群眾的監督。

“簽訂承諾書,把整改責任‘曬’到陽光下,是壓力,也是動力,我們校黨委班子將牢固樹立接受監督的意識,確保整改要求落到實處。”曲靖應用技術學校黨委書記夏朝國說。承諾書的簽訂,立下了被巡察單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軍令狀”,為用好這一“利器”,避免一簽了之、流於形式,曲靖市委巡察辦將緊盯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成效,適時殺出“回馬槍”,對被巡察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全過程跟蹤,對遞交承諾書後仍然出現觀望等待、敷衍整改甚至拒不整改、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嚴肅追責問責。(袁淵鄧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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