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檢察啓動公益訴訟程序 督促關停一汙染水源企業

近日,寧都縣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寧都縣某洗滌服務中心違規排放生產廢水,汙染周邊河流,導致河水泛黑,散發惡臭,同時使河床淤泥化,嚴重影響周邊村民生產生活,更嚴重的是廢水直接排向寧都縣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範圍內的梅江河中,嚴重危及全縣居民飲用水安全。

寧都檢察啟動公益訴訟程序             督促關停一汙染水源企業

該洗滌中心內部髒亂不堪、氣味難聞

另查明,縣環保局已於2018年2月24日對該洗滌服務中心作出強制停產以及查封相關設施設備的行政強制措施。2018年3月12日,本院幹警再次來到該洗滌服務中心勘查,發現該洗滌服務中心並未停產,環境侵害行為依然存在,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

2018年3月14日,為保障本縣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本院向寧都縣環保局發出依法責令該洗滌中心停產整治並採取有效措施執行到位的檢察建議。

2018年4月13日,寧都縣環保局回覆——該洗滌服務中心於2018年3月23日開始停產整治,並於2018年3月31日整治完畢,徹底根除了群眾反映的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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