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日本間諜在華被判刑

13日,中國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處一名日本人有期徒刑5年,同時沒收財產,服刑後驅逐出境。這是近日來第2個因間諜罪在中國被判刑的日本人。

又有日本間諜在華被判刑

被判刑的日本男性約57歲,原本為朝鮮人,“脫北”後加入日本國籍,據稱與日本情報機構有接觸。他經常前往中國,2015年在中國與朝鮮邊境的丹東被捕,“丹東有許多軍事設施”。

7月10日,一名日本男性同樣因間諜罪在中國杭州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15年以來,已有8名日本人在中國浙江省、遼寧省等地因間諜行為等被中國有關部門逮捕。至此,所有8人均已被起訴或判刑。

又有日本間諜在華被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簡稱:反間諜法)於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反間諜法對現行國家安全法從名稱到內容進行了全面修訂,突出了反間諜工作特點,將間諜組織招募人員等六類行為確定為間諜行為,首次對具體間諜行為進行法律認定。

作為是我國反間諜工作領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對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將起到基礎性法律保障作用,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反間諜工作。

反間諜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這稱了懸在日本間諜頭上的一柄利劍。

1878年日本學習德國成立參謀本部,加強了對外間諜與謀略活動。設立該機構的主要目的之一,“在於為我國(日本)對鄰近大陸的俄國、清國、朝鮮進行擴張作好準備”。它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對“中國、朝鮮、滿洲、堪察加、西伯利亞沿岸”的“地理”、“政志”進行詳細考察,為有事之日,作好其參劃之圖略。

日本軍事諜報指揮機關早期對華侵略活動中,陸軍大將川上操六(上)和海軍大將樺山資紀起了重要作用。

又有日本間諜在華被判刑

川上操六1889年3月擔任參謀本部次長期間多次派遣間諜潛入中國,對荒尾精等人在中國建立情報機構給予大力支持。1893年4月至7月,川上操六親自率領大批參謀人員到朝鮮和中國進行實地考察。特別是川上一行到達天津後,清政府北洋大臣李鴻章親自接待,竟然允許他們參觀天津機器局的槍、炮、火藥的製造,訪問天津武備學堂,觀看步兵、炮兵的操練,使其親眼目暗了中國軍隊的實力,得出了“中國不足畏”的結論,更增強了侵略中國的信心。

一些右翼固體或組織也在日本對外逬行間諜和謀略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881年成立的玄洋社(上圖),其創始人為頭山滿。溥儀曾稱,在頭山滿的指揮下,他的黨羽深入到中國的各階層,從清末的王公大臣到販夫走卒,沒有一處沒有他們進行著深謀遠慮的工作。

日本在中國建立的最有影響的間諜機構就是“漢口樂善堂”,其建立者就是荒尾精。該組織在甲午戰爭前夕相繼在湖北、北京、湖南、四川、天津、福建等地建立分支機構,刺探情報。

從日本過去在華從事間諜活動的歷史可以得出結論:中國必須對日本的間諜活動嚴加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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