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日本间谍在华被判刑

13日,中国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一名日本人有期徒刑5年,同时没收财产,服刑后驱逐出境。这是近日来第2个因间谍罪在中国被判刑的日本人。

又有日本间谍在华被判刑

被判刑的日本男性约57岁,原本为朝鲜人,“脱北”后加入日本国籍,据称与日本情报机构有接触。他经常前往中国,2015年在中国与朝鲜边境的丹东被捕,“丹东有许多军事设施”。

7月10日,一名日本男性同样因间谍罪在中国杭州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15年以来,已有8名日本人在中国浙江省、辽宁省等地因间谍行为等被中国有关部门逮捕。至此,所有8人均已被起诉或判刑。

又有日本间谍在华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作为是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称了悬在日本间谍头上的一柄利剑。

1878年日本学习德国成立参谋本部,加强了对外间谍与谋略活动。设立该机构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为我国(日本)对邻近大陆的俄国、清国、朝鲜进行扩张作好准备”。它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中国、朝鲜、满洲、堪察加、西伯利亚沿岸”的“地理”、“政志”进行详细考察,为有事之日,作好其参划之图略。

日本军事谍报指挥机关早期对华侵略活动中,陆军大将川上操六(上)和海军大将桦山资纪起了重要作用。

又有日本间谍在华被判刑

川上操六1889年3月担任参谋本部次长期间多次派遣间谍潜入中国,对荒尾精等人在中国建立情报机构给予大力支持。1893年4月至7月,川上操六亲自率领大批参谋人员到朝鲜和中国进行实地考察。特别是川上一行到达天津后,清政府北洋大臣李鸿章亲自接待,竟然允许他们参观天津机器局的枪、炮、火药的制造,访问天津武备学堂,观看步兵、炮兵的操练,使其亲眼目暗了中国军队的实力,得出了“中国不足畏”的结论,更增强了侵略中国的信心。

一些右翼固体或组织也在日本对外逬行间谍和谋略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881年成立的玄洋社(上图),其创始人为头山满。溥仪曾称,在头山满的指挥下,他的党羽深入到中国的各阶层,从清末的王公大臣到贩夫走卒,没有一处没有他们进行着深谋远虑的工作。

日本在中国建立的最有影响的间谍机构就是“汉口乐善堂”,其建立者就是荒尾精。该组织在甲午战争前夕相继在湖北、北京、湖南、四川、天津、福建等地建立分支机构,刺探情报。

从日本过去在华从事间谍活动的历史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必须对日本的间谍活动严加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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