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乐山下话“自强”

,【2 0 1 8 年 第 6 9 期】

歌乐山下话“自强”

热心群众:

邵阳检察公诉“毛毛虫”们集体失踪一周,什么情况?

“毛毛虫”:

歌乐山下话“自强”

热心群众:

案子呢?说好的维护公平正义呢?

“毛毛虫”:

歌乐山下话“自强”歌乐山下话“自强”
歌乐山下话“自强”歌乐山下话“自强”

为提升公诉人业务能力,开创公诉工作新局面,6月2日至6月8日,邵阳市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院28名公诉业务骨干赴西南政法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此次业务培训是邵阳市检察院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

西南政法大学李昌林教授,陈小彪、王剑虹等副教授,以及重庆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曾庆云处长、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蒋林处长等实务界专家,针对刑事庭审质证的基本技巧以及证据审查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授课。老师们通俗易懂、风趣幽默、理论结合实践的授课方式激起了学员们浓厚的兴趣和深深的共鸣。大家在这里畅所欲言,在智慧的交流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在领略西政深厚历史和人文底蕴的同时,也开阔了视野,活跃了思维,坚定了信念,重拾了初心。

再回首,我们依然会选择检察事业,坚守在检察岗位上,因为我们手握法律之利剑,惩治犯罪,守卫公平与正义是我们神圣职责。

歌乐山下话“自强”
歌乐山下话“自强”

学习心得体会

歌乐山下话“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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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依次为:唐杰、王双奇、王晟芳、粟红梅

王双奇(邵阳市检察院专职委员):书本上的知识只学不用是“纸上谈兵”,只有实践经验没有理论指导将会成为无头苍蝇。研究生毕业并经过二十余年的检察实践后重返大学课堂,使实践和理论再度融合,大有豁然开朗之感。“西政”为期一周的学习,时间虽短,但收获颇多,不仅开拓了视野,丰富了学识,还提炼了思维,纠正了不当的执法理念,必将对我们以后的公诉工作大有裨益。

唐杰(邵阳市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此次培训针对性极强,解决了我们实务中急需的如何审查认定电子证据,如何在毒品案件中使用技侦证据等问题,为我们引导公安取证,构建和谐、积极的新型诉侦关系,共同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通过此次学习,我们还学会了在司法解释滞后的情况下,如何界定当然解释和类推解释,特别是入罪使用“举轻以明重”,出罪使用“举重以明轻”的方法,可以说是我们司法实践的“一盏明灯”。任何学习都是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中提升理论的过程,这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磨刀不误砍柴工”,要想做到公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不做“司法民工”,我认为这样的培训以后要经常举办,而且每年都要举办。任何事情都要以人为本,我认为这也是践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谋发展、重自强”具体体现,也是实事求是的应有之义。

王晟芳(邵阳市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再回首,坚定当初从检心;重回炉,焠炼手中执法“剑”。一周的业务培训,纯粹了执法思想,转变了执法理念,提升了执法能力。西南政法“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同样也可以指导我们的日常工作和办案。勤于学习、踏实肯干、德行端正、法治思维,这也是一个成熟公诉人应有的工作态度和执法理念。

粟红梅(邵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各位老师从具体案例入手,理论联系实际,从刑法总则到分子相关罪名的认定、从证据审查到公诉实务进行了详尽的讲解。五天来,我们上课一起认真聆听,下课一起探讨,收获了知识,拓宽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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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依次为:唐娟、朱银芳、唐林、朱顺翠、王丹叶

唐娟(邵阳市检察院):非常有缘再次来到西南政法大学,四年前吸引我的仅仅是它美丽的景色,而现在吸引我的还有它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浓厚的学术氛围。教授们精彩的讲课,让我提高了理论素养,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

朱银芳(北塔区检察院):嘟嘟嘟,我们乘上学习列车,到达了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站。踏入重庆这座山城,感受到了浓烈的文化气息;重新步入校园,让我的“味蕾”再次打开,迫切想尝到那些我曾未学过的知识;置身教室,让我深刻体会到,“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分没学到”的真理。通过短短七天的业务理论学习,更加坚定了我作为一名检察官的信念:砥砺前行,学习和实务,总有一个在路上。在新时代,我们撸起袖子,擦亮眼睛,辨明事实,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油干。

唐林(邵阳市检察院):

通过此次培训,我对检察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也有了提升。这次培训对公诉业务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希望今后能有更多集中培训的机会,以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朱顺翠(邵阳市检察院):放下工作中的繁杂事务,静下心来重返校园,七天西政的培训状态与之前上大学是完全不一样的。说到重庆,定会与美食挂钩,严明的纪律要求却让尝遍重庆美食成为了我的一个遗憾。但老师风趣幽默、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授课,又让我收获颇丰,也唤醒了我选择检察事业的初心——对法律的崇高敬意,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这也必将成为我今后执业生涯中不变的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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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叶(邵阳市检察院):五年前,我怀着对检察事业的崇高向往从校园踏入检察岗位,五年后,再次重回校园学习,虽然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懵懂少年,但对检察事业的初心与热情并未改变。为其五天的校园学习,虽然时间短暂,但仍然接触了许多新的执法办案理念、接收了许多新的理论知识,结识了许多新的良师益友。这些收获将成为我以后的工作中不可多得的一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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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依次为:周泽州、贺东桢、曾志强、付本祥、李骁

周泽州(邵阳市检察院):这七天的集中培训,增长了我们的知识,开拓了我们的视野,提升了我们的境界,是一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思维与理念相交融的思想盛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办案质量就是检察人的生命线,公平正义就是检察人的初心。

贺东桢(邵阳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洞口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阔别大学校园多年,有幸接受“再教育”,内心是兴奋和激动的。为期一周的学习是辛苦的,但也是有感慨,有收获的。感慨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厚重历史,在重庆这座城市里是如此相得益彰;收获的不仅是技巧和技能,更是一种治学的严谨态度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一周的学习里最欣赏李昌林教授的讲课。他超脱于教案,如数家珍地为我们诠释着各个案例,完全是丰盛的理论盛宴,引起大家的头脑风暴。而他的尖锐发问,也让我在内心不停对照反思过往的工作。是的,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追求法律的真理是我们的天性,绝不能对当事人权益麻木不仁,甚至“技术处理”沾沾自喜。贯穿整个培训的非法证据排除无疑是对我们能力和担当的检验,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反复学习和锤炼。一周的学习很短,但今后的路还很长。我真诚地建议业务学习要多搞,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完美融合!

曾志强(邵阳县检察院):巍巍歌乐山下,悠悠嘉陵江畔,在这仲夏季节来到素有“火炉”之称的山城重庆接受火热的培训,在素有“法律界黄埔军校”之称的西南政法大学聆听大师讲课;在烈士陵园下接受革命精神的熏陶,在宁静校园里享受法律教育的洗礼,不虚此行,不忘“法”心!

付本祥(邵阳市检察院):歌乐山下绿意盛装的西政校园充盈着公平与正义的法学殿堂,令此行接受培训的每一位公诉人获益良多。从罪与非罪到起诉与不起诉,从证据的三性到非法证据排除,从毒品犯罪到职务犯罪,此次培训可谓是一次深厚法学理论的洗礼。法平如水,经过这次培训,每一位公诉人都深切感受到了一个冤假错案所带来的司法创伤,更加明白公平与正义的可贵,更加明白如何做一名坚守法律底线的公诉人。

李骁(邵阳市检察院):这次培训对我而言终身受益,名校的法学氛围让我感触颇深,名师的法学理念将贯穿我以后的办案实践,李昌林教授的那句“不办冤案”,将永远作为我办案的不变标准。

歌乐山下话“自强”

文 | 朱顺翠

编 | 杨陆勤

审 | 王晟芳 刘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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