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檢查如「交規」 違規就有危險

此前,在河科大一附院新區醫院產科,一名懷孕8個月的22歲孕婦,因高血壓、子癇抽搐急診住院。經詢問,患者並沒有高血壓病史,孕期也一直有檢查。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

原來,患者口中的孕檢指的是B超。河科大一附院新區醫院產科專家薛秀珍教授提醒:孕期檢查內容很多,並非只做B超就可以。按規定進行孕期檢查,才能及時發現異常。

孕期檢查如“交規” 違規就有危險

隨著胎兒的生長髮育,受孕期激素代謝影響,母體全身各臟器功能都會發生一系列相應的變化。這些變化如果超過正常範圍,或因孕婦生病不能適應此變化,那麼,孕婦和胎兒就會出現異常,甚至危及孕婦及胎兒的生命。

而孕檢就是根據孕期不同時間特點,進行定期而有規律的檢查,以此來預防和阻止病變發展,保障母嬰安全。

那麼,孕婦要從什麼時間開始產檢?

一般來說,孕檢從確定懷孕6-13周+6即開始進行,三個月建立圍產保健檔案,並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檢查。薛秀珍說,懷孕28周前需要每月做一次產前檢查,28~36周每兩週做一次產前檢查,36周後每週做一次產前檢查,但不同地區和醫院的規定可能會有一些差別。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數。

不同時期的產檢有何作用?

薛秀珍說,產檢主要分為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三個部分。

孕早期主要是通過對既往史的瞭解,來確定是否會對妊娠產生影響;通過身高、體重等全身檢查,瞭解孕婦發育及營養狀態 ;通過婦科檢查,來確定與妊娠月份是否相當,並注意有無生殖器炎症、畸形和腫瘤;通過化驗來確定是否有相關病毒或疾病;通過超聲來了解子宮附件及宮內孕囊情況。同時,對孕期健康和體重的增長進行指導。

孕期檢查如“交規” 違規就有危險

孕期檢查如“交規” 違規就有危險

孕中期是15-28周,主要通過體格檢查、血常規、尿常規、唐氏綜合徵和神經管缺陷的血清學篩查等,來監測胎兒發育情況和孕婦是否會出現貧血、高血壓等妊娠期疾病。

孕晚期是28周以後,主要通過體格檢查、胎動、血常規、尿常規、超聲,來監測胎兒的發育情況、羊水量、胎位和胎盤成熟度等,為分娩做準備,並對其進行分娩相關知識(臨產的症狀、分娩方式指導、分娩鎮痛)、母乳餵養、新生兒疾病篩查及護理和產後抑鬱症等方面的指導。

薛秀珍建議,孕期一切正常者在預產期推後3-5天即使無宮縮也應住院待產,有高危因素者依據病情提前住院。(許文軍 謝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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