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社會治理 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轉型升級

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 (記者丁小溪)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多樣化、專業化的調解服務需求,引導青年有序參與社會公共事務……法學法律界專家日前表示,面對新時代基層社會矛盾的深刻變化,要全面創新社會治理,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升級版。

中國法學會日前以“新楓橋經驗與社會治理創新”為主題舉辦第十三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在論壇上表示,要準確把握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在基層社會的變化、反映,積極推動“楓橋經驗”轉型升級。

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表示,新時代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就要不斷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推進自治、宣傳法治,促進德治方面的積極作用,不斷夯實社會治理的群眾基礎,同時加強對行業專業調解的管理和研究。

“人民法院要繼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加大司法審判的調解力度,同時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為基層治理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和保障,將人民法院參與基層治理和鄉村振興工作提升到新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說。

華東政法大學校長葉青認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越是走向深入,越需要找到更多的重心下移路徑。創新發展“楓橋經驗”,應進一步完善基層政權建設、社區機制、社會組織第三方參與制度等。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尹冬梅表示,“楓橋經驗”為共青團參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創新提供了有益啟示,要進一步加強對青年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示範帶動,組織青年廣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社區網格化管理,協助化解矛盾糾紛,助力平安建設。

50年多前,浙江諸暨楓橋幹部群眾創造了“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基層社會治理“楓橋經驗”,並根據形勢變化不斷賦予其新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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