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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嚴禁佔道經營、店外經營
的通告
為維護良好的市容秩序,改善人居環境,切實解決佔道經營、店外經營等突出問題,根據《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臨沂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決定,在蘭山區城區範圍內全面禁止佔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佔道經營、店外經營,包括流動商販佔道經營和沿街門店店外經營、加工、製作、擺放、修理、洗車、堆物等;嚴禁其他影響市容的非法佔道行為。
2、流動商販必須自覺進入農貿市場、便民市場經營;門店經營商戶應保持店外整潔,入店經營。
3、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蘭山區城區內流動商販、沿街門店經營商戶要積極配合,自行整改,入市入店規範經營。
4、對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投訴舉報電話:
蘭山街道辦事處 8031097
銀雀山街道辦事處 8179293
金雀山街道辦事處 8309928
柳青街道辦事處 6379880
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5255751
特此通告。
蘭山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蘭山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7月7日
藍天白雲,綠樹碧蔭
大家努力創城,共創魅力蘭山
乾淨街道,文明你我
人人參與創建,共享文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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