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等:追求共同富裕愿景、走通“先富共富”之路的基本原则

贾康等:追求共同富裕愿景、走通“先富共富”之路的基本原则

三、追求共同富裕愿景、走通“先富共富”之路的基本原则

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固然产生了可能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也谋求致富的示范效应、辐射效应,但也必然带来一定阶段内随收入差距扩大、社会矛盾累积而来的较低收入社会成员的不安与不满。对于这种矛盾纠结如果处理不当,必然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甚至出现由于收入分配领域的经济问题引致社会化、政治化问题的不良结果。邓小平在关于“先富共富”的论述中,已敏锐地、前瞻性地强调所指出了防范与克服“必然发生”的两极分化问题,“先富共富”框架中内含着、关联着我们应正确掌握的在国民收入分配领域内的若干基本原则(邓小平,1994)。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也可给予我们一系列的重要启发(布坎南,1988;王小鲁,2010;托马斯·皮凯蒂,2014)。

(一)以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励创业创新

创业创新所引发的经济发展活力,就是从根本上决定社会发展与支撑生产关系走向进步和升级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是硬道理”,要求收入分配一定要首先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视角处理好鼓舞、激励“做大蛋糕”、“创新发展”的机制功能问题。这一原则是从“生产决定分配”的历史唯物论原理出发处理根本的发展动力问题。总体而言,人民群众的收入只能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实现同步增长,劳动者的报酬只能是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实现同步提高。否则,再美好的分配愿景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承认各要素的贡献,把按劳分配与按其它要素分配相结合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固然需要处理好“按劳分配”的机制构建,同时还必须结合地、协调地处理好按照资本、土地、技术成果等要素贡献因素作出分配的机制构建,这样才能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和可持续发展。这一原则主要处理的是在初次分配环节“分好蛋糕”以求不断地激励“做大蛋糕”的问题。初次分配层面上,需更多侧重市场竞争中规则的公平、过程的公平。

(三)在“倒U曲线”前半段适当允许、容忍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就要主动地施加调节遏制“两极分化”

库兹涅茨于1955年美国经济学会上首先论及的倒U曲线(库兹涅茨,1955)所揭示的收入差距扩大到顶后又会转为缩小的过程,不应认为是、也不可能是一个纯自然过程。发达经济体所形成的社会福利政策及税收、社保制度等经验,都体现了制度机制设计的可塑性空间与主动作为空间。在明确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中国,这种可塑性更值得被积极借鉴和进一步强调、强化。这一原则,是主要处理于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领域,针对皮凯蒂研究所揭示的资本长期强势问题形成矫正效应,来进一步“分好蛋糕”,以服务于可持续地“做大蛋糕”和谐发展的问题。于再分配、三次分配领域,需要更多侧重对市场竞争所形成结果的适当均平化调整,及与之对接的下一轮各相关主体“起点的公平”。

(四)以“阳光化、鼓干劲、促和谐、扶弱者”为要领,运用系统工程思维构建分配制度体系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与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体制紧密相连,需要以系统工程的思维看待和改进分配制度体系,注重整体设计,综合集成,标本兼治。分配制度体系的不同层次、不同环节,可以有分配功能的不同侧重,但这一原则总体而言是追求以所有分配功能的系统化协调、互补来形成“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两者间的良性循环。发展成果“蛋糕”的做大与分好,通盘都需要规则、过程的“阳光化”,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是公平正义的必要保障;从基本顺序而言,应首先考虑鼓励、激发创业创新主体的干劲把蛋糕做大,因为这是“生产决定分配”所揭示的前提条件;到了分蛋糕的环节,则要更多注意以权衡促和谐,既反对平均主义,又防止两极分化;种种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分配结果环节上的“弱势群体”,则需要再分配机制(二、三次分配)特别地予以关怀和扶助。

(五)以改革即有效制度供给为龙头带动分配制度、政策体系动态优化

发展必然表现为具有阶段性,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需要适应客观发生的阶段转变,做出动态优化。此原则主要处理的是做蛋糕与切蛋糕互动循环发展过程中的长效机制框架建设与阶段性动态优化的改革攻坚克难问题。在当下正处于改革深水区的中国,这一原则必然需要处理“冲破利益固化藩篱”而“啃硬骨头”的优化直接税和完善社会保障、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未完待续)


贾 康 介 绍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中国财政学会顾问,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咨询委员,北京大学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曾受多位中央领导同志邀请座谈经济工作(被媒体称之为“中南海问策”)。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专著、《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领衔出版《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新供给:创新发展,攻坚突破》、《构建现代治理基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4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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