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
《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其中提到省财政根据各高校免费师范生培养规模,
按照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
将专项资金拨付有关高校。
各高校专项资金用于学生学费、
住宿费和生活费的补助。
值得所有考生注意的是,
如果你是非师范类专业学生,
可在进入大学的两年内,
自己申请转为免费师范生,
可享受免费师范生的相关优惠。
山东省自2016年启动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计划用3年时间,招收1万名免费师范生,
前两年分别招生3000人,
最后一年也就是今年计划招生4000人。
根据去年的情况,
山东省有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
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青岛大学、
齐鲁师范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
等9所高校承担师范生免费教育培养任务。
根据要求,
各高校的师范生免费教育专项资金
用于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
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
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免费师范生。
非师范生可转师范生
此次公布的办法中也有一个利好消息,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优秀学生,
在入学2年内,本人提出申请,
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可在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为免费师范生,
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
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
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
免费师范生应按规定退还学校已享受的
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
免费师范生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
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
并计入人事档案,
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滞纳金。
期间,费用自理。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上就要高考了,
赶紧了解一下免费师范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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