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被指用“高新”外壳获优惠税率!IPO刚过,利润就将下滑

日前,冷链物流设备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 “海容冷链”)IPO申请获通过。就在该公司等待发行批文之时,大众证券报“蔡方工作室”记者接到一不愿具名的人士投诉称,海容冷链技术员工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达不到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规定,是“伪高新企业”。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海容冷链被指用“高新”外壳获优惠税率!IPO刚过,利润就将下滑

技术员工占比远低标准

海容冷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下称“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于2010年11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3年9月25日通过复审。2016年12月2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3年。公司在有效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容冷链及子公司的员工专业结构为:行政管理115人,占比为10.45%;技术66人,占比为6.00%;生产797人,占比72.45%;销售服务 122人,占比11.09%。(详见下图)

海容冷链被指用“高新”外壳获优惠税率!IPO刚过,利润就将下滑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对照此规定,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海容冷链肯定不符合标准,即使把所有技术员工算作“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也只有6%。

公司称统计口径不一

带着投诉人的相关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将调查情况致函海容冷链。海容冷链在回复函中称,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技术人员是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人数,而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由母公司申请取得,母公司技术人员比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海容冷链组织架构相对简单,母公司即海容冷链,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子公司只有一家,即全资子公司青岛金汇容工贸有限公司(下称“金汇容工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从这两家公司(即海容冷链、金汇容工贸)关系来看,金汇容工贸相当于海容冷链的销售部门。(海容冷链)成立个全资子公司(即金汇容工贸),将从事销售服务以及一些行政管理岗位的人挂在下面,这样母公司总人数下来,技术人员占比就提上去了。母公司就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了。”南京一从事多年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士如此向大众证券报记者解释其中的“奥秘”。

所得税税率变化存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给海容冷链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655.65万元、1442.43万元、1661.95万元及1035.39万元,分别占利润总额的10.45%、10.40%、11.16%及9.99%。

由于获得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从25%到15%的10%税收优惠使得不少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想方设法”获得相关认定。近年来,上市公司“伪高新”现象已引起监管层的关注,屡出“重拳”予以打击。与海容冷链同处山东的联合化工(002217)前些年就曾收到税务机关 《关于所得税税收优惠不予备案通知书》,认为公司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不同意公司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对于所得税税率变化风险,海容冷链招股说明书也专门做了提示:“如果未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通过后续复审,或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所得税优惠税率相应取消,则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此事,“蔡方工作室”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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