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主演:刘勇
- 时间:7月6日 地点:历城区祝甸路
- 片头:刘勇骑电动车追尾了另一辆车,蜀黍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在询问的过程中,发现他 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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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
刘勇知道自己喝酒了
所以,拒不接受酒精呼吸检测!
蜀黍决定将刘勇带上车去抽血
意外发生了……
“我朋友要来找我!
我找我的身份证!
我的手机呢?”
刘勇以各种理由拒不上车
趁蜀黍不注意
一个反扑把一名民警扑倒并顺势逃跑
不能忍了
蜀黍重新将刘勇控制
随后等待支援
第二季
一大波蜀黍来支援
顺利将刘勇塞进了车里
结果……
刘勇一拳抡在了蜀黍头上
开始撕扯
这时候,刘勇像发了疯一样骂骂咧咧、口出狂言
警告无效之下
蜀黍采取了强制措施
第三季
场面渐渐平息之后
对控制在车内的刘勇
蜀黍还是于心不忍
于是为刘勇找来清水
可是,意外又发生了!!!
趁蜀黍心软范放松警惕
哐~哐~哐~
刘勇一把推翻蜀黍,夺车门而出
这次,蜀黍忍无可忍!
把他铐了起来!
第四季
带着手铐抽血
大哥你这是何必呢?
大结局
经检测
刘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16mg/ml
属于醉酒状态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由于他三次袭警、口出狂言
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
这场戏,故事真实,情节生动
如有雷同,严惩不贷!
蜀黍提醒
公民有义务配合、支持交警执法,对执法有异议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解决。警察制式服装、警用标识、警用装备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和正在执行职务,故意撕扯、抢夺、损毁等行为,将视为对警察的直接攻击。对于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交警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包括武力制服。
蜀黍担负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保护公民安全的职责
这种不配合执法的行为
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如果你不想让蜀黍“配合”你演戏
敬畏法律,敬畏生命!
守法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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