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云南保山一男子持石块打伤八旬老人,只因被劝少喝点酒?

啦啦啦241103247


打人男子于某和劝人的八旬老人,是同一个村民小组的。事发时,于某刚好是酒后,这位八旬老人看到于某并劝说其少喝酒,一定程度上能说明,这个张某是经常喝酒的。但于某却因此生出怨气来,从手边拿起一个石头,便砸向了老人的头部,下手实在太狠。

尊老敬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无从得知于某清醒时候是怎样的人,但在这件事情中,于某用石头打伤八旬老人,可以说千不该万不该。或许清醒时的于某不会这样做,但这也就更印证了那句话,“喝酒误事”。

对于题中这位八旬老人,劝诫于某少喝酒,肯定是出于好心的,但这样的好心劝说,却招来了对方的怨恨,导致自己头部受伤,让人觉得太划不来了。只能说,于某在这件事上,太没肚量。

或许会有人觉得,老人是多管闲事,但老人这样的劝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看到同村的小辈喝酒,上前劝说两句,本就是出于好心。老人也不可能随便见到个不认识的喝酒人,就上前对其劝说吧。

如果客观分析的话,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劝说他人的过程中,语言上或许会让小辈们觉得“烦”,一方面是因为两者之间有代沟,另一方面老年人在某些方面,相对会啰嗦一些,这时候,旁人只能多点耐心。但无论是哪种原因,都不能成为随意打人的理由,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位80岁的老年人,就因为劝说少喝酒抡起石头报复,这样的局面太难看。喝酒误事、冲动误事,做事之前,多动动脑子吧。


时报传媒


如果就因为劝了别人一句“少喝点酒”,却被这个人心生怨气、用石头砸破了头,你会不会觉得比窦娥还要冤?

我说的这事可不是笑话,而是发生在身边的真事!这不,云南省保山市的张某忠老人就刚刚经历了这样的“冤”事。

事件大概经过——2018年7月10日上午11时许,云南省保山市的于某,酒后来到昌宁县大田坝镇华严村李某家做大砖的地方,遇到同一村民小组的耄耋老人张某忠。张某忠老人看见于某满身酒气,就劝其以后少喝酒;不成想,于某却为此心生怨气,随手拿起地上一块石头,将张某忠老人的头部砸伤。

后经旁人报警,大田坝镇派出所民警将于谋带回派出所,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于某处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于当晚把于某送到昌宁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被砸伤脑袋的耄耋老人张某忠)

按理,从尊老的角度来说,一个耄耋老人,对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人劝说“少喝点酒”,那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被劝的人不但不应该心生怨气,还应该从心底感激才对;更不应该“以怨报德”,反而拿石头砸对方。因为这种“逆天”的做法,实在不是一个懂礼数的人所能做出来的。但这个于某,却做出来了。

这一方面,说明了这个于某本身可能就是一个缺乏教养的人,或者是喝醉酒后根本就云里雾里,分不清东西南北。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了少喝酒对身体有益,喝多了就气大伤身的深刻道理。

因此,我认为大田坝镇派出所对于某的行政处罚是适当的,这个于某就该被这样处罚,让他真正懂得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警示后人,教育来者”,喝酒可以借酒尽兴,也可能乐极生悲!凡事有个度,对自己、对大家都有好处。

(于某被警察带进拘留所执行拘留10日的处罚)


感动时代


老哥,酒后打人不仅是道德的缺失,更进一步讲叫以德报怨。

事件的经过也是非常之匪夷所思,在长宁县某村,80岁老人劝说嫌疑人于某少喝点酒,就因为这,于某怒了,他“就地取材”拿起一个石头打向老人头部。最后醉酒人被处以10日拘留。

我真是替这个大爷感到不值,挺大个年纪还遭受“无妄之灾”。

(图片来自题主配图)

喝酒的男人也是个人才,人家就说两句不要多喝酒的话,至于这么生气吗?还有欺负一个老人好吗?

喝酒怡情,你这是喝酒撒泼啊。

所以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有些话不要多说,尤其是对醉酒的人。

事实上,很多爱喝酒的人最烦劝不喝酒的人,就像不爱喝酒的人讨厌劝酒的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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