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豐潤區SO2、NO2、CO汙染減排攻堅行動方案

SMM7月16日訊,據SMM鋼鐵瞭解到,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發佈通知,對區內鋼鐵企業汙染減排進行通知。

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汙染物排放管控水平,最大限度減少汙染物排放,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在全區開展SO2、NO2、CO汙染減排攻堅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攻堅時限

2018年7月20日—8月31日

二、攻堅目標

2018年8月份,全區三項汙染物濃度達到以下目標:SO2濃度達到23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半年平均濃度下降50%;NO2濃度達到44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半年平均濃度下降50%;CO濃度達到2.24毫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半年平均濃度下降40%。

三、攻堅措施

(一)強化重點工業企業減排

1、鋼鐵行業。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天柱鋼鐵有限公司高爐、燒結機、豎爐限產50%,具體限產設備為: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2#630高爐和2#、3#燒結機及1#10平方米豎爐在此期間停產,1#450立方米高爐、4#1080立方米高爐、1#210平方米燒結、2#10平方米豎爐正常生產;天柱鋼鐵有限公司2#630立方米高爐、2#208平方米燒結機、3#108平方米燒結機和2#12平方米豎爐停產,1#800立方米高爐、3#800立方米高爐、4#1080立方米高爐和1#320平方米燒結機、3#108平方米燒結機、1#12平方米豎爐正常生產。兩家企業石灰窯全部停產。

正常生產的燒結機機頭一 氧 化 碳排放濃度不得超過6000毫克/立方米,發現一次小時濃度均值超過排放限值的,對相應燒結機實施停產24小時的處罰措施;一天內再現多次小時濃度均值超過排放限值的,實施累計停產處罰。

2、熱電企業。大唐豐潤熱電壓減生產負荷50%。

3、水泥企業。水泥企業(含粉磨站、礦粉企業)自7月20日—8月31日期停產。鑑於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王官營生產基地3條生產線擔負唐山市相關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任務,允許其運行2條生產線用於處置汙泥,1條生產線停產。

3、使用各類燃氣窯爐的陶瓷企業停產。

4、軋鋼、鑄造、獨立石灰窯、頁岩磚廠、石料破碎企業停產。

5、涉VOCs企業。涉VOCs的工序停產(中車唐山機車車輛公司免於停限產,必須穩定達標排放)。

6、廢鋼破碎企業全部停產。

(二)加大重型車輛管控力度

鋼鐵、水泥、熱電等重點用車企業,實行車輛限運50%措施。由區交運局負責,調取重點用車企業2018年6月份進出廠區貨車數量作為基數,聯合交警九隊、區環保分局每天開展聯合執法,監控進出廠區貨運車輛數量,確保限運50%的措施到位,同時加大超載超限、散裝飄灑、尾氣超標的監管。

(三)鞏固揚塵整治成效

1、攻堅期間,加強對停產礦山企業的監管,發現擅自違規生產的,從重處罰,不再列入驗收復產範圍。

2、對施工工地開展地毯式檢查,發現未達到“六個百分百”的,從重處罰,一律停工整治。

(四)強化執法監管

1、加強駐企監督檢查。由區工信局督導駐企人員,加強對重點企業的監管,確保企業按要求停限產到位。認真落實市工信局下達的指令,及時將核查結果上報區政府和市環保駐企檢查督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加大重點企業監管力度。區政府將通過電量監管等方式,對未落實停限產的企業強制斷電停產,並適時聘請第三方監測機構開展重點監測,發現數據超標的依法高限處罰,嚴厲打擊數據造假違法行為。交運、交警、環保等部門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24小時蹲守,督導各企業嚴格落實限運措施,對未落實管控指令和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運輸飄灑、尾氣超標問題嚴厲懲處。

3、加大城區監測點周邊執法力度。區城管執法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運局、區商務局等部門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部位,加強城區3個空氣監測站周邊燒烤、使用燃煤、噴漆、鐵藝加工、廢品收購堆放、焚燒垃圾等行為的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實施有針對性的打擊。生態環保特別行動隊要加強對相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同時對重點汙染源點開展直接執法。

(五)拓寬舉報途徑,加強群眾監督

各鄉鎮、街道和負有環境保護職能的各部門要通過本單位舉報電話、微信等形式,接受群眾的舉報監督,對群眾舉報的問題要迅速核查,對查實的要嚴肅處理,絕不手軟,屬其他部門管轄範圍的要及時向其他部門移交。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委書記、區政府區長任組長、主管副區長任副組長的攻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設在區環保分局,負責統籌協調抓好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減排成效。

2、依法嚴管重罰。攻堅行動期間,凡發現未按管控要求落實到位的企業,實行無限期停產、停工措施;由公安機關對企業、施工工地相關責任人員實施行政拘留;由相關監管部門對企業、施工工地依法高限處罰,不再受理與該企業、工地相關的項目審批事項。

3、嚴肅追責問責。攻堅行動期間,凡發現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人員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的,由紀委監委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實施問責;區生態辦月度評分中按照責任單位問題數量扣分;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渠道對攻堅行動進行宣傳報道,對發現問題進行全區曝光。

本文源自上海有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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