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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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程中,强拆分为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合法的强拆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违法的强拆却有“千奇百怪”的表现形式。

1、合法强拆

国有土地上的合法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国有土地上强拆的前提条件有三:第一,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第二,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第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集体土地上的合法强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集体土地上强拆的前提条件有三:第一,作出责令交地决定;第二,拒不交地;第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违法强拆

违法强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告知”“没程序”,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不签协议就拆房”。而且违法强拆常常伴随着“车轮战”、“疲劳战”、“半夜拖住拆迁户谈拆迁”、言语不文明、威胁甚至限制个别被拆迁人人身自由、禁止其上厕所、发生肢体冲突等逼迁手段。

违法强拆和暴力逼迁不仅是“违法”更是“犯罪”!暴力殴打被拆迁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其中,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且未经法院强制执行强拆房屋,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闯入被拆迁人住宅,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跟踪、骚扰、威胁被拆迁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拆迁方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径行拆除合法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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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常所说的强拆指的是拆迁方在与被拆迁方就拆迁补偿安置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采取暴力手段将房屋拆除,这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在房屋被强拆后,被拆迁方可以针对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之后申请国家赔偿。

但是在此要注意,有一种情形下的强拆时合法的,那就是在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机构评结果等,针对被征收人如何补偿、安置以及限期搬迁 问题作出行政决定(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不提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在补偿规定的期限内又未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这种情形下的强拆就是合法的!

因此针对政府的违法强拆或者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就要尽快走法律程序,以免贻误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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