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輛懸掛外地號牌車輛見到交警查酒變得“踟躕不前”,原來該駕駛員前一晚喝醉了酒,隨後更是拿不出證件,經查,他駕駛的車輛為營運車輛,最終這位駕駛人被秦皇島交警處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據瞭解,旅遊旺季已經到來,為進一步加強轄區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發生,按照秦皇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統一工作部署,秦皇島市交警二大隊全警動員,紮實開展酒駕、醉駕、毒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而行動的時間也不僅僅侷限於用餐高峰之後。
最近的一次統一行動時間為上午10點左右,秦皇島交警二大隊一中隊民警在秦皇東大街與富新路交叉口開展酒駕、醉駕、毒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一輛由西向東方向行駛的車牌號為京B***78黑色大眾牌轎車,在距離民警檢查30米處突然停車,繼而走走停停,民警見狀立刻將其攔停並示意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當駕駛員打開車門的一瞬間,一股酒精味撲鼻而來,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但其支吾以對,半天拿不出證件。這時,民警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在其前擋風玻璃上發現貼有北京市營運證檢車標誌,疑似營運車輛。隨後,民警將駕駛員帶回大隊做身份核查。
經查,駕駛員杜某,北京人。該車為北京市某出租汽車公司所有,使用性質為出租客運。隨後,民警對杜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為3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當民警詢問其酒駕的原因時,他懊悔地說:“本來公司派我陪客戶來秦皇島玩,因為生意談成了,大家高興,昨天晚上就喝多了,誰成想今天還能測出酒啊。”
隨後,交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杜某處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燕趙都市報冀東版 記者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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