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美丽”,你敢冒险吗?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性在对自身美丽的追求上从来都是不遗余力的。当今社会,“看脸”正在成为一种风气,普通人在求职、晋升、恋爱的过程中都面临着“看脸”的压力,整形美容对于众多年轻女性而言,已成时尚之举。少数不法商人正是利用女性追求美丽的朴素心愿和对美容整形知识的欠缺,无证经营,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谋取不义之财,损害了广大女性的合法权益。


这样的“美丽”,你敢冒险吗?

割双眼皮、打瘦脸针、注射玻尿酸......这些年,从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到十七八岁的年轻学生,整形美容受到越来越多爱美人士的青睐和追捧。然而,随着这股风潮的“越刮越烈”,美容不成反毁容的事故连连发生,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2018年2月12日重庆市江北警方接群众报警,观音桥大融城有人坠楼身亡,初步查明死者是年仅26岁的李某因整容失败,产生轻生念头留下遗书跳楼自杀。

2017年4月,安徽省亳州市魏武大道上,一女子因整形失败,与整形医院交涉无果后,欲跳楼自杀。2010年11月,“超女”王贝在武汉某整形医院做整容手术时出现意外,导致死亡。

因此,在美丽面前,女性朋友一定要冷静对待。

第一,要保持冷静和谨慎。

美容整形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一般女性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在这方面知之甚少。出于对美的追求,一般女性往往不能冷静思考,无法充分认识美容风险,盲目听信广告上所谓的美丽承诺,轻率地作出决定。同时,我国美容市场发展尚不成熟,鱼龙混杂,行业标准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消费者心理不成熟,社会环境不诚信,导致为美打官司的女性越来越多。所以,女性朋友们在决定进行美容整形前,一定要慎之又慎,三思而后行。

第二,对美容机构的选择要慎重。

美容整形具有极大风险,一旦失败,后果严重,所以,整形美容应选择正规机构。因为整形美容手术对技术、卫生等条件要求极高,在我国,只有拥有医疗美容项目资格的机构才能开展相关美容业务。同时,从事整形美容业务的医师还必须持有医疗美容执业资格。据新华社报道,目前我国在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学分会注册的正规整形美容医师只有2700多人,此外,在各个地方通过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具备美容外科执业资质的医师大约只有六千到八千人,也就是说,目前在中国仅有1万名左右的医师具备整形美容的资质,但事实上真正的美容外科从业人员却远远不止这个数。因此女性朋友做整形美容手术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和执业医师。

第三,签订书面的服务协议。

如果确定要进行整形美容,应当与美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在协议中就美容费用、执业医师选择、手术风险性、注意事项、术后效果及后期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的出现。

第四,了解美容维权的相关法律。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整形美容机构相关执业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且造成了毁容等严重后果,消费者不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经济赔偿,而且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五,慎重办理美容美发储值卡。

当前,美容美发业中办理储值卡优惠消费的情况相当普遍。但是储值卡的发放和管理混乱的现象也同样存在。不少美容美发机构在发放大额储值卡后,却在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导致大部分的消费者无处维权。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作为理性主体的女性应当明确,我们不仅可以欣赏两三岁小女孩的天真美、七八岁小姑娘的机灵美、十二三岁少女的青涩美、二十多岁女子的干练美,也可以欣赏三十以上少妇的娴静美、四十岁以上女人的成熟美、五十岁女人的沧桑美、六十岁以上老妪的慈祥美。最后,小东想提醒大家的是:整容有风险,爱美需谨慎!

相关法条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员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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