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建33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试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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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在33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以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产权交易。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2018年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加快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与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决策部署要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产权交易,在武鸣区、柳城县等33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

通过充分利用整合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

广西将建33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试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方案》明确,要加快农村各项产权确权工作进程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对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的全面清查、核实存量、产权界定和登记颁证工作,为进场入市流转交易奠定基础。

继续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承包林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有效办法,支持农信担保及相关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试点县区合作,以解决制约利用农村产权融资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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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各设区市要推动辖区内县(市、区)建设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并对其业务开展、制度建设等提供指导。确有需要的,可以根据流转交易需求和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地建设覆盖全市地域范围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承担更大范围的信息整合发布和大额流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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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还明确,试点县(市、区)要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各项业务,探索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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