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新規!嚴禁學校代收商業保險費、試卷費、水費……家長們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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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新规!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试卷费、水费……家长们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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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來

事關學生的學習與安全等消息卻並未停止

上週六小財剛剛發了一篇

今天又有大消息傳來!

今後

全市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

和代收費有了硬槓槓

家長們將省一筆錢!

14日,市物價局等三部門聯合轉發了由山東省物價局等部門制定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收取的原則、範圍執行。

嚴禁學校將講義資料、試卷、

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

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

圖書館查詢、午休管理、課後看護、

自行車看管以及軍訓期間發生的費用等

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嚴禁各級各類學校代收商業保險費。

中小學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堅持學生和學生家長自願和非營利原則。

嚴禁學校強制或變相強制

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

具體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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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作業本費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作業本費。

02

校服(學生裝)價格

中小學校服價格由各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根據《山東省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7]4號)及我市中小學校服管理服務工作要求,按照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招標確定,並向社會公示採購價格。

03

社會實踐活動費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所發生的除伙食費以外的交通費、住宿費、實踐材料等費用已納入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學校不得再向學生收取。

04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

按照《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及相關規定收取。

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參照我省高校服務性收費

代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要求

凡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

一律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綜合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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