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嚴控!不得……《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出臺

嚴禁!嚴控!不得……《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出臺

12月12日,河北省教育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通知,重點解決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問題。严禁!严控!不得……《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出台

在教學方面,通知指出,各學校要嚴格依照課標教學,不得隨意增加課時,嚴禁削減、挪用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課時。不得隨意提高教學難度和加快教學進度,堅決杜絕“非零起點教學”。嚴控課後補課、加課時趕進度,嚴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節假日違規補課或上新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嚴禁以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各種名目違規分班。在職教師不得對學生實行有償家教、有償補課,不得在校外兼職兼課。

在作業和考試管理上,各中小學要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節假日(含雙休日、寒暑假及國家其它法定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戒學生。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程標準的要求,教師不得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複性、懲罰性的家庭作業,提倡佈置探究性、實踐性家庭作業。不得給家長佈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嚴禁將課後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

堅決控制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各地不得在小學各年級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堅決制止隨意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統考、聯考等現象。考試不出偏怪考題。考試成績嚴禁單純以考試分數評價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嚴禁按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編排學生座位。不得向家長和社會發布喜報、紅榜等變相排名的信息。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不得將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作為學校招生入學的依據。

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學校教學和佈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的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嚴禁含有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廣告等內容的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

在招生方面,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學校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中小學同步招生。嚴禁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保證入學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願。嚴禁生源學校向招生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招生學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允許違規進入生源學校進行宣講。

通知還對培訓機構提出了要求,培訓機構須取得辦學許可證並進行法人登記後,按照審批的業務範圍開展相關培訓活動,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其招生對象、培訓內容、班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主動向社會公佈。即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杜絕機械訓練、強化應試等不良培訓行為。不得留作業。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一旦發現,堅決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對教師本人予以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

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嚴禁公佈或向中小學校提供培訓成績,嚴禁對參加培訓學生有關升學情況進行宣傳,嚴禁作出提高應試成績或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對有上述違規行為的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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