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見過福州協和醫院旁的這名黑衣女子?都是救命錢,可憐可憐我!

律師普法部分綜合:我的上饒

三明的林先生在987微信爆料平臺緊急求助,稱自己的女友因車禍重傷在福州協和醫院ICU治療,7月15日早晨,他去醫院門口的飯店吃早餐,一不小心把裝著救命錢的手提包落在了店裡,返回時已經不見蹤影,通過監控發現,

手提包被一名黑衣女子撿走。希望大家能幫忙找到這名黑衣女子

林先生告訴987記者,15日上午10.30分左右,他獨自一人在協和醫院外科樓旁的一家早餐店吃飯,結果離開的時候,一不小心將一個黑色手包落在了椅子上,裡面有現金4000元,身份證銀行卡信用卡駕駛證,還有女友的身份證醫保卡及相關的住院文件等。

從早餐店的監控視頻能看到,10點42分左右,身穿白色短袖的林先生正坐在背對鏡頭最遠處的一張桌子在吃早餐,他坐在一張長條椅上,當時黑色手提包放在他旁邊,包上面放著個塑料袋,林先生吃完早飯,將塑料袋拿走,轉身離開,結果忘記了放在最下面的包。

誰見過福州協和醫院旁的這名黑衣女子?都是救命錢,可憐可憐我!

誰見過福州協和醫院旁的這名黑衣女子?都是救命錢,可憐可憐我!

當時一位穿著黑衣,頭戴黑帽的女士坐在他的前一張桌子,這名女子大約30-40歲,一邊吃早飯,一邊在玩兒手機。

誰見過福州協和醫院旁的這名黑衣女子?都是救命錢,可憐可憐我!

林先生從之後的監控中也截了幾張圖片,他表示,這名黑衣女子看到他的包之後,也沒聲張,就直接將包默默拿走,夾在左腋下,而後離開。

誰見過福州協和醫院旁的這名黑衣女子?都是救命錢,可憐可憐我!

留在現場的包不見了

誰見過福州協和醫院旁的這名黑衣女子?都是救命錢,可憐可憐我!

林先生是三明清流人,6月16日上午,他駕車帶女友在明溪縣發生車禍,女友嚴重受傷,腸子斷裂,6月20日轉到福州協和醫院ICU治療,前前後後已經花了近30萬。“家裡本來負擔就很重了,我已經心力憔悴,現在每一分錢都是救命錢,真的希望這個撿到錢包的人可憐可憐我。”

誰見過福州協和醫院旁的這名黑衣女子?都是救命錢,可憐可憐我!

林先生目前已經報警,安泰派出所正在通過人臉識別幫助他尋找可疑的對象。

撿包不歸還

看似屬於道德問題

但其實是法律問題

《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如不及時歸還非法所得的財物,便構成侵佔罪

所以,拾到東西拒不歸還,不僅是道德問題,還是違法行為。如果拾到東西的人拒不歸還,是對失主財務所有權的侵犯,失主可以依法對其起訴。另外,撿到東西不歸還且金額較大時,失主還可到派出所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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