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瓜販見義勇爲被小偷刺死案」宣判 主犯一審被判死刑

7月18日下午,曾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廊坊瓜販崔靖祥見義勇為被小偷刺死案”在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主犯王衛書因故意殺人罪、盜竊罪一審被判死刑,盜竊團伙其餘五犯分獲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刑罰。

“廊坊瓜販見義勇為被小偷刺死案”宣判 主犯一審被判死刑

審判現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7月23日8時許,被告人王衛書、張彥武、耿偉東、張來齊、孫國江乘坐被告人張彥清駕駛的邁騰轎車竄至廊坊市安次區楊稅務鄉集市上盜竊項鍊。按事先預謀,張彥武負責剪斷項鍊,張彥清負責開車接送,其他四人配合進行遮擋、放風等。在安次區水務局機井隊門前,王衛書、張彥武等五人竊取被害人劉某價值8442元的黃金項鍊,張彥武剪斷項鍊後認為被發現,遂與孫國江、張來齊離開。在一旁賣瓜的崔靖祥提醒劉某其項鍊已被剪斷,滯留在現場的王衛書聞聽後即對崔靖祥拳打腳踢,崔拿起馬紮反抗,耿偉東抓住馬紮阻攔崔靖祥。張彥武、張來齊、孫國江返回現場,五人對崔靖祥進行毆打和圍攻。崔靖祥後退至機井隊門前,王衛書持隨身攜帶的摺疊單刃尖刀刺扎崔右鎖骨處一刀,緊隨王衛書的張彥武將崔摔倒,張來齊用辣椒水噴灑崔面部。五被告人作案後逃離現場,崔靖祥因被銳器刺破右鎖骨下靜脈及右肺,導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2017年7月24日至27日,耿偉東、張來齊、張彥清、孫國江、張彥武先後向公安機關投案,王衛書被抓獲歸案。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王衛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張彥武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被告人耿偉東、張來齊、孫國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十年六個月和九年六個月;以盜竊罪和窩藏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張彥清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廊坊瓜販見義勇為被小偷刺死案”宣判 主犯一審被判死刑

宣判後崔靖祥的兒子接受媒體採訪。

該案發生後,引起較大社會關注,當地公益組織發起愛心行動,幫助崔靖祥的家庭渡過難關。崔靖祥被廊坊市安次區授予“見義勇為”稱號,並給予其家屬見義勇為獎金10萬元(燕趙都市報曾報道)。拿到判決書後,崔靖祥的兒子崔全政告訴記者:法律還了父親一個公道,行兇者付出了相應的代價,他對判決結果感到滿意。

(燕趙都市報 記者 龐永力 通訊員 郝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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