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關於《山寨「華潤」騙取安徽霍邱10億招商項目調查》回復

新京報於7月18日發表的《山寨“華潤”騙取安徽霍邱10億招商引資項目調查》一文,報道了胡耀紅詐騙一案的過程。我們歡迎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現對此報道中有關內容回覆如下:

一、對胡耀紅的詐騙行為深表譴責。我們從霍邱法院對胡耀紅一審判決書中得知,胡耀紅的行為被認定為詐騙。由於他的詐騙行為,給霍邱縣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此我們表示強烈譴責;同時,對受害者表示同情。

二、所謂的“騙取安徽霍邱10億招商引資項目”表述不實。“華潤”在我縣開發房地產項目所獲取的土地,是經過招拍掛程序完成的。整個程序公開公正合法,土地出讓金也按規定的成交價繳齊。該項目也在縣發改委進行了手續完全合法的備案。10億元是指開發商自己擬定的項目投資總額。目前,該項目已基本完工,縣政府在經濟上沒有被騙,因而標題存在誤導讀者。

三、胡耀紅詐騙的對象為合夥人陳智富。從霍邱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中得知,胡耀紅經濟詐騙的對象是他的合夥人陳智富,而非霍邱縣政府及其他。

四、文中提到的“土地出讓金返還”一事與事實不符。報道中提及的“實際地價為122萬元每畝,按80萬每畝結算,是縣政府決定的對項目建設的一種‘獎勵’。這意味著,在項目完成後,霍邱縣政府將返還蘇潤置業公司每畝40多萬元。楊全忠承認,這一政策類似於土地出讓金返還,是國務院明令禁止的,但是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當時這麼一個項目來得不容易,‘這個項目來的比較急,馬上就要入駐建設,政府就決定把一些配套設施搞齊了再出讓給他,等於政府掏錢給他搞基礎設施配套’”。這一表述與楊全忠當時介紹的情況原意不相符。事實應該是,縣政府按80萬每畝結算,多餘的部分由乙方申請,縣政府批准,獎勵用於非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這一做法符合國家政策。這一點在報道的前一部分也已表述。

五、相信胡耀紅一案最終會得到公正的判決。該報道引用了很多證人證言。在一個案件未生效之前,相關證據的效力有待終審判決認定,在新聞稿件中直接引用未經生效判決確定的證人證言,會導致報道與事實不符,誤導讀者,甚至可能會影響案件審理的公正性。

霍邱縣委宣傳部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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