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京滬高速公路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
改擴建工程施工期間
通行車輛限速限行的通告
為加強京滬高速公路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改擴建工程施工期間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等規定,萊蕪市公安局、泰安市公安局、臨沂市公安局決定自2018年7月10日起,對京滬高速公路萊蕪至臨沂(魯蘇界)段通行車輛實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限速限行路段為G2京滬高速公路萊蕪樞紐至臨沂(魯蘇界)主線收費站(途經萊蕪市、泰安市、臨沂市境內,樁號K477+442.25-K710+180);
二、雙向主線限速限行
1.G2京滬高速公路萊蕪樞紐至新泰樞紐(樁號K477+442.25—k534+895)段:小型車輛限速80km/h,大型車輛限速70 km/h;
G2京滬高速公路新泰樞紐至臨沂(魯蘇界)主線收費站(樁號k534+895—K710+180)段:小型車輛限速100km/h,大型車輛限速80 km/h。
2.危險物品運輸車、車輛運輸車、不可解體物品超限運輸車禁止通行。
3.限速限行時間自2018年7月10日0時至2019年4月30日24時。
三、為服務區運送石化油氣的車輛,經目的地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書面批准後,按規定時間由就近收費站駛入及駛離高速公路。
四、因施工需要,臨時採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發佈相關通告或信息。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對違反限速限行規定的駕駛人及相關運輸企業實施處罰。
六、運輸企業根據限速限行規定,妥善調整運輸計劃和路線。
七、本通告自2018年7月10日0時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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