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關於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10號
為進一步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決定在全市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3月31日,工作日週一至週五每天7時至20時;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範圍。
全市行政轄區範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內容。
對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包括臨時車牌和外地車牌)按車牌尾號每天禁行兩個號碼,禁行號碼與北京市保持一致,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工作日週一至週五分別禁行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3月31日,工作日週一至週五分別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範圍內道路行駛:
(一)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
(二)按規定取得常規禁行區域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
(四)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汙車、垃圾清運車;
(五)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汽車(殘疾人駕駛)。
五、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時,執行相應的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2018年10月份限行日曆
2018年10月8日起,禁行號碼與北京市同步輪換;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限行包括臨時車牌和外地車牌。
也就是說,10月8日起,每天限行尾號和之前不一樣了!千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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