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中小學教師算公務員編制嗎?

午夜驚鴻


事業單位人員不全是公務員,教師是事業單位人員,筆者所在縣,教師隊伍近萬人,但教育系統公務員編制的只有十多人。可見,教師不是公務員。



2018年,有教師是公務員編制的聲音。2018年1月初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出臺,該文件中明確了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突顯教師的公共屬性,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

由《意見》可知,教師只是國家公職人員,而不是公務員。



之所以現在很多人希望併入公務員系統,是因為公務員待遇明顯高於其他事業單位,尤其是教師隊伍。所以廣大教師都希望併入公務員體系,享受同籌待遇。

老師們,只要待遇到位了,管他是不是公務員呢?目前要做的是爭取待遇落實,這才是最緊要的。你說呢?


文軒閣


雖然目前還不是!但是筆者感覺,很快就是了!



一、新聞背景

2018年1月31號,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

其中提出瞭如下重要的建議:

1.堅持興國必先強師,深刻認識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

2.著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質,全面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3.大力振興教師教育,不斷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

4.深化教師管理綜合改革,切實理順體制機制

5.不斷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6.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全力確保政策舉措落地見效


二、個人看法。

1.份量重。頭一次出現中央和國務院對教育出臺《意見》。充分體現了國家領導人對教育的重視,意味著教育將迎來一次重大的改革。教育制度將進一步完善。對教師隊伍的建設有著積極的指導性作用!

2.要求高。對新時代的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求教師提高專業素質技能,還對師德師風有更高要求。

3.可信度高。《意見》提出切實提高教師的待遇,讓教師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筆者相信,不久的將來,教師的待遇很快就會趕超其它公務員,甚至讓其它公務員羨慕。那時候,教師肯定是特殊的公務員編制!


相信這次《意見》的出臺,一定會吹來教育上的一股春風。

我將隨時為你分析教育動態!

如有不同看法,可以留言交流!謝謝!


唱歌的小青蛙


2018年一月份,我國國務院出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該文件中第20條明確的表示:明確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突顯教師的公共屬性,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所以我們可以明確一點,2018年起,中小學教師屬於國家公職人員,並不等於國家公務員,這是兩個不同的定義哦,千萬不要混淆。


國家公務員屬於行政編制,主要職責是履行公職,執行公務,由國家財政單位全額撥款;而國家公職人員不僅僅包括公務員,還有國家普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國家工益崗位人員。並且國家公務員人數額度較小,目前全國僅有1000萬左右的公務人員。不僅如此,我們仔細研讀該文件也可以發現,在本次的機關事業單位分類過程,中小學教師被明確歸為公益一類單位,還是屬於事業編制類。


當然,雖然中小學教師並不屬於國家公務員,但也請不要失望,因為教師的薪資和待遇將會有大幅度的變化。本次文件中表明,要確保中小學教師的待遇水平不低於、也不高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水平。“確保”一詞,體現了我們國家整改和管理教師隊伍的決心,這不管是對城市地區還是農村偏遠地區的教師來說都是福音。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伴隨政策的逐步落實,教師待遇和地位的提升,同樣可以幫助減少當前很多的教育矛盾,例如課外有償輔導課程的存在,教師的職業職稱評測等問題,都會漸漸被解決,那時候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才會真正享受教育帶來的成就感和喜悅,孩子也會接受更多優質的教育,教師真正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決勝網


筆者認為,中小學教師成為公務員編制可能性不大,文件也沒有明確說明。

國家文件中是這樣表述:突顯教師職業的公共屬性,強化教師承擔的國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

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

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主體。

從字面意義上看,根據國家公職人員的定義與文件中的表述確實有要將中小學教師確立為公務員的意思。

但從文件深層次看,確立老師為公務員的可能性不大。文件中說的是: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文件只是強調了公辦中小學教師有這個法律地位,那麼有了地位就必須履行公務員權利與義務,但是法律地位歸法律地位,並沒有說要將教師編制劃為公務員編制。

筆者認為,下一步公辦中小學教師可能按照公務員的管理方式進行規範管理,有些像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但是與他們應該還有一定卻別。他們只是享受權利,履行義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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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理論依據主要來源於這樣一句話:“明確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突顯教師職業的公共屬性,強化教師承擔的國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

這段話出自於:1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佈的《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第20條《意見》提出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造就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興國必先強師,《意見》對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作出了頂層設計。而在文件中明確提出了,對公辦教師要給榮譽、提待遇,明確公辦中小學教師屬於國家公職人員。這也就是說,我們國家在政治地位方面將人民教師往上提了一大截,從大家平日裡一直認為的“事業編”變成“國家公職人員”了。

關於,未來中小學教師是教師編還是公務員編的重點與分歧就在這裡了——國家公職人員

那麼,什麼是國家公職人員?以後教師是不是就是公務員了?教師成“國家公職人員”和“國家公務員”是一回事嗎?

但是國家公職人員和公務員是兩個概念,並不能簡單的劃等號。

公務員,簡而言之,就是在黨和政府機關工作,且有編制、吃財政飯的人。而國家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公職”中的“公”,意思是公共,及服務大眾的職業。公務員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說公務員是一份“公職”;同樣,教師也是服務人民的,所以說教師這份工作也是一份“公職”。因此公務員是國家公職人員,但公職人員並不一定是公務員,國家公職人員所包含的範圍更大。


中公遴選考試


2018年起,中小學教師算公務員編制嗎?

不是!

教師屬於事業編!

教師不是國家機關公務員,學校屬於事業單位,老師屬於在編公職人員。

公職人員一般是指由政府財政負責發放工資的在編人員,而這些人員涵蓋事業編、行政編、甚至國企的管理人員,而教師一直以來都是全額事業編,工資由政府財政承擔,所以教師本來就是國家公職人員的一種。

國家公務員報考主要有以下條件:報考條件 :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70年10月14日至1988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校的只有大四的才你能報考 報考公安類的才需要對身高,體重,視力另外,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學歷要求最低是大專學歷。但是每個地區和職位又有很多的區別和不同。 各個地區和部門可以調整學歷要求,現在一般都是本科以上了。 自考文憑屬於國民教育系列,國家認可,國家高等教育法裡有相關的認可。用自考文憑完全可以報考公務員。

公職人員一般是指由政府財政負責發放工資的在編人員,而這些人員涵蓋事業編、行政編、甚至國企的管理人員,而教師一直以來都是全額事業編,工資由政府財政承擔,所以教師本來就是國家公職人員的一種。


天笑講職場


我認為應該是,教師太不容易了,每天上班,別的工人都是八小時,教師上午四小時,下午反正孩子三點上課,五點下雪,工作七小時,中間下課休息十分鐘,是為了孩子,又不是為了老師,雖然有的老師工作時間也需要備課,但是老師一星期要上五天班啊,其他行業現在都是私人企業,根本沒有星期天,所以老師正在工作時候突然休息兩天,人一放鬆,休息兩天,再上班,太折磨人,還不如不休息。。 比這厲害的是放暑假,年假,休息這麼長時間,猛一開學,誰願意上班啊,雖然放假工資照領,雖然一年都是領十三月工資,但是和農民農民工沒法比啊,你看農民都膚色健康,吃的多壯 現在法定節日都過,你們農民農民工還忙著掙錢,我們想工作也不行,上面放假了。哎…… 最難的是過暑假,你說,我們教育孩子要遵紀守法,但是偷辦補習班是業內行情,你不辦,不掙錢,以後沒辦法和其他老師比啊,辦吧,教育孩子的遵紀守法,自己違規辦事,讓自己啞口無言。做難啊 一個暑假倆月,補習班一個學生三百,一個月就三百,倆月六百,我們農村消費水平就能這價格,不像城裡都有錢,我們辦補習班,我們班學生好意思不上?我暗示家長,真正知識我課堂上講的有所保留,留到補課時候講,他們還能不來上補習班? 但是天太熱,只上一上午啊,這兩個月一個學生六百,四十個人就是兩萬四,估計有個別不上的,也就兩萬塊錢吧,這夠去旅遊幾次,一個月就一萬,沒意思,哎,對了,不是每天只上午上嗎,下午不是沒嗎,下午再招四十個,不是又兩萬塊錢嗎,真是的,為了錢,一天上下午都的工作,太累,沒辦法啊,就這樣辛苦,還想取消我們編制,這什麼世道。 幸虧暑假是最熱的六月那段,六月的天娃娃臉,經常下大雨,下大雨,就不用上課了,反正錢不少,只能天天盼下雨啊,天剛晴幸虧就是星期天不用上課,不然累死了,這樣 過了一個多月,太累了,提前放假吧,就說上面查的嚴,風聲緊,學生家長能說什麼,他們敢得罪我們?按天說其實一共上了二十多天,四萬,一天不到兩千,沒個錢,因為有時候是我們兩個老師合夥啊,一人一天還劃不到一千。沒意思 明天群裡發信息,都去新華書店給孩子買下面五本練習冊,哪個家長不去買?五本五十塊錢,四十學生,書店一共賣才兩千,書店給回扣能有多少,三頭五百的,算了,過幾天再讓他們賣一次,但是也沒多少錢,還頂著背後捱罵的成本,不是很值。沒錢下飯店時候弄一次算了。旅遊買房子還是靠補課,但上面說了,太辛苦,一天我們這農村,一天就掙一千來塊錢,也是沒意思。 平時經常讓家長來開家長會,孩子有什麼事,不能只怨我們老師,家長也有責任,會上,我多次教育家長教育好自己孩子。 哎,你們不知道,老師雖然不是官員,但是在學生家長面前也是扮演來官員的角色,你們知道領導多麼累,多麼費心嗎,這些學生長大都是我的人脈,我還得記清他們,這麼多學生,一茬又一茬,能記清嗎,只能記幾個有出息的啊,你說老師多累,多辛苦,多不容易,你們還想取消教師編制,。著急了,不幹了,回家種地比這強多了,自由,每天親臨大自然。 搞臭?自己不找自己原因,說這樣屁話,那在頭條上搜索"少年捨身救人落下終身殘疾,獲救女孩被老師汙衊和男孩戀遭勸退",,東方衛視訪談節目,看看老師怎樣造成兩家人痛不欲生


珍惜過去28


2018年已經過半,年初的那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激起的波瀾,也已經恢復了平靜。“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這句話,曾經引起多少遐想,如今看來,這只是一句強調的語句,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中小學教師,仍然是事業單位編制,不是公務員編制!

確實,這份文件出臺後,在接著的會議上,就有人提交了議案,建議國家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教師變身教育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當時因為這份文件剛剛出臺,這表示高層對教師隊伍建設非常重視,所以,對於這個教育公務員的建議,還是有很大希望被採納並很快得到落實的。

當時間已經來到2018年中途即將進入下半年,還未得到具體消息,這說明,2018年,教師還將是事業單位編制,不可能變身公務員。至於今後是否會是公務員編制,這個不好隨意判斷,但這個希望是有的,國外也有成功的例子,跟國際接軌,不是不可能。


教師妹子一枝花


我就是一名中學老師,可以肯定地告訴你,中小學教師不算公務員編制。教師成為公務員。確實不是空穴來風,有人大代表曾有過提案,但短期內不可能實現。



當下,按照法律規定,僅從工資待遇而言,教師應該不低於公務員。但迄今為止,時間已到2018年下半年,廣大教師期待已久的夢想還沒有成真。作為一名教師,從選擇這個職業的那一天並沒有那麼高的要求和希冀。教書30餘年,剛參加工作,每月工資不到100元。當個72名學生的班主任,津貼每月14元,教齡津貼僅僅3元,任教8個班的歷史課,還沒有課節費。每天和孩子們在一起,很充實,很快樂。

如今,教師作為擁有事業編制的專業技術人員,相對來說工作穩定,待遇嗎?“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至於許多人寄希望於,教師能成為公務員,無非就是因為公務員享有教師無法比擬的地位和待遇。年初,國家出臺了《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
》明確提出:“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無論是《意見》的規定抑或法律的要求,其根源不在於教師是事業編制還是公職人員,更不在於是否是公務員。關鍵是教師地位如何確定,待遇提升如何儘快落實。

時下,作為一名教師,沒必要糾結自己的身份,盡職盡責就好。因為老師是吃良心飯,幹良心活的,最起碼對得起自己的飯碗,對得起孩子。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教師群體確有個別的敗類,正所謂“一條魚腥了一鍋湯”。有償補課,收受禮金,打罵學生,群踢家長……個別教師有悖師德的行為令人作嘔。可更多的教師為了孩子掛著點滴上課,跪著板凳教書,孩子遇到危機,自己用稚嫩的軀體挽救了鮮活的生命,自己倒在血泊之中。這裡,我們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為個別敗類,完全否定了教師的奉獻和敬業。


現今,教師飽受質疑,甚至不乏指責謾罵。作為一名教師,內心深感不安,希望人們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尊重,多一些寬容。教師確實不易,教師待遇確實不高,但責任大,壓力更大,不是誰都能想象到的。


俺油菜


如果題主是個老師,建議你主動辭職吧?連自己的身份都整不明白,你教學生會不會誤人子弟?

想知道這個問題並不複雜,百度搜索一下或《今日頭條》搜一下,答案立馬可見。

還是再說一下:公職人員指吃財政飯的人員,主要分事業編制和公務員編制。教師是事業編制。

早在二十年前,國家進行人事體制改革,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大力精簡公務員隊伍,教師也由“國家幹部”改為“事業人員”。目前精簡公務員隊伍規模仍在“進行時”。在這麼一個背景下,教師改為公務員顯然不可能,將來教師改為公務員的可能性也幾乎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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