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敗訴!

這回是證監會敗訴了!原因是事實不清,且程序違法。北京法院網發佈一條消息顯示:7月17日下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蘇嘉鴻訴證監會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決定上訴案,以事實不清、程序違法為由,終審判決,撤銷被訴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複議決定,一併撤銷此前駁回蘇嘉鴻訴訟請求的一審判決。

證監會敗訴!

證監會此前對蘇嘉鴻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案件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證監會認為蘇嘉鴻涉嫌內幕交易,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並對威華股份及相關人員進行了檢查、調查。這個蘇嘉鴻也不是一個普通股民,他是私募機構上海佳亨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經核查,證監會認為蘇嘉鴻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員殷衛國聯絡、接觸,相關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其沒有提供充分、有說服力的理由排除其涉案交易行為系利用內幕信息,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2015年8月27日,證監會向蘇嘉鴻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並委託上海證監局於同年12月9日送達。同年12月11日,蘇嘉鴻表示需要陳述申辯並舉行聽證會。同年12月25日,證監會向蘇嘉鴻送達了《聽證通知書》。2016年1月19日,證監會舉行聽證會,聽取了蘇嘉鴻的陳述申辯意見。不過,證監會認為,蘇嘉鴻交易威華股份的時點與資產注入及收購銅礦事項的進展情況高度吻合,但是蘇嘉鴻沒有為其與殷衛國在涉案期間存在接觸聯絡以及其交易行為與內幕信息形成過程高度吻合提供充分、有說服力的解釋。最後,根據蘇嘉鴻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蘇嘉鴻違法所得65376232.64元(約6537萬元),並處以同等金額的罰款,也就是罰沒1.3億元人民幣。這也成為2017年之前,A股市場十大天價罰單之一。蘇嘉鴻不服被訴處罰決定,向證監會申請行政複議。證監會經審查後,決定維持被訴處罰決定。蘇嘉鴻仍不服,訴至法院。圍繞爭議的焦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內幕信息認定、證券行政調查的規則和要求、內幕交易推定的適用條件和標準、違法所得認定標準以及程序合法性正當性等五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審理。


證監會敗訴!

北京法院網詳解該案案情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訴處罰決定認定蘇嘉鴻構成內幕交易事實不清,被訴複議決定維持被訴處罰決定錯誤,法院應當一併糾正。法院還認為,證監會行政處罰程序存在未履行全面、客觀、公正調查收集證據職責的問題,而且對於蘇嘉鴻與殷衛國的通訊記錄,中國證監會以“涉密”為由不予保障蘇嘉鴻在行政程序中的質證權利,也構成對蘇嘉鴻合法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的侵害。由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撤銷被訴處罰決定和被訴複議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