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農合」將與居民醫保並軌

南京“新農合”將與居民醫保並軌

2019年1月1日起,在城鎮職工醫保外,南京市原先的“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合併,依據城鄉統籌、保障公平原則,全市293萬人將實現同城、同標、同待。昨天下午,南京市委宣傳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向媒體解讀市政府剛剛出臺的《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記者瞭解到,對原新農合參保人員來說,整體水平提高程度高於原城鎮居民。

南京“新農合”將與居民醫保並軌

綜合兩個原政策就高優化

2017年2月28日,市政府印發《南京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明確在全市域範圍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按照3個時間節點推進整合:2017年6月底前整合管理體制,2018年1月起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2019年1月起實行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

原兩項制度30多項政策中有近20項差異化政策,按照就高優化原則,在綜合測算後擬全部統一就高設置,如統一藥品目錄、診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三個目錄範圍;統一住院、血友病門診、精神病門診等保障待遇;增加生育產前檢查及住院分娩保障待遇;提高統一基金支付上限並建立連續繳費年限激勵機制,同步統一大病保險政策待遇等。

貧困群體針對性傾斜保障

《辦法》對部分群體針對性傾斜精準保障。將保留並統一80歲以上老人門診、住院傾斜政策;重大疾病及基層部分手術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政策;艾滋病免費用藥等。保留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等9大類困難人員參保繳費給予全額補助,並實施大病保險傾斜政策。

差異較大政策綜合平衡

老百姓感受最直接的三項門診政策重點整合:統一門診統籌待遇,保障日常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建立門診高費用補償政策,在門診統籌待遇基礎上,對高額門診醫療費用進行進一步補償;提升門診大病待遇,重點保障惡性腫瘤、血透、腹透等重、特大疾病門診醫療費用,在原城鎮居民醫保門診大病病種基礎上,將血友病納入門診大病保障範圍,增加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病種待遇。

“新農合”藥品擴大兩倍

《辦法》明確今後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戶籍,除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全市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包括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學生兒童、在校大學生等,執行分類分檔繳費,體現權利義務對等。市人社局負責人介紹,《辦法》中把城鄉居民與職工醫保的目錄範圍實現了統一。參照城鎮職工醫保,統一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診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特別是國家新增包括腫瘤靶向高費用藥等361種藥品,對原新農合人員來說,藥品從1000餘種擴大到近3000種,保障品種與範圍顯著加大。

保大病,報銷最低提高15%

門診大病在原城鎮居民基礎上新增三類病種,原新農合人員預計實際報銷比例將提高15%—40%。

市政府辦公廳同步出臺《關於統一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實施意見》,在全市域範圍實施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包括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所有參保人群。在已享受城鄉居民門診大病和住院待遇、職工醫保門診特定項目和住院待遇基礎上,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2萬元”以上的,大病保險支付50%—70%(城鄉居民),60%-80%(城鎮職工),不設報銷上限。

為方便城鄉居民就醫,原新農合與原居民醫保定點醫院全部納入醫保定點,全市定點醫院增加到1000多家,遍佈城鄉各個街鎮、社區(村)。

南京“新農合”將與居民醫保並軌

兩個政策人群

繳費標準如何並軌?

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為:老年居民繳費標準為105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人年,財政補助標準為650元/人年;其他居民繳費標準為105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為480元/人年,財政補助標準為570元/人年;學生兒童繳費標準為72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為150元/人年,財政補助標準為570元/人年;大學生繳費標準為69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為120元/人年,財政補助標準為570元/人年。

參加原新農合人員的繳費標準調整情況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繳費標準為105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為310元/人年,財政補助標準為740元/人年;學生兒童繳費標準為100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為260元/人年,財政補助標準為740元/人年。

南京市人社局負責人解釋,明年執行新政後,個人繳費標準按照一增、一降和一補原則:增是指每年繳費標準會按照正常的增長機制;降是指不增加參保人員繳費負擔,如在原居民醫保中,“學生兒童”個人繳150元/年,而原新農閤中“學生兒童”繳260元/年,新政將原新農合參保人員個人繳費標準也統一為150元;補是指原居民醫保中“其他居民”個人繳480元/年,原新農合“其他居民”繳310元/年,這部分差額,將由財政實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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