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刮後「私了」 回家發現受傷

被车刮后“私了” 回家发现受伤

晨報融媒體訊 (王吉寧 記者 陳金)近日,一位寧安市民與一輛公交車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感覺自身並無大礙,可第二天前往醫院檢查後確診為手指骨折!幸好,在交警的幫助下,這位市民成功索賠。

日前,寧安市民安女士在新街路附近由北向南騎自行車行駛時,被一輛公交車刮傷。雖然當時她受了小傷,但感覺身體並無大礙,於是經雙方協商,公交車駕駛員賠付安女士100元錢。回家後,安女士感到手指不適,第二天前往醫院檢查確診為手指骨折,治療費用在1000元左右。

為了追償,安女士來到寧安交警大隊。得知此情況後,民警立即調取事發周邊路段監控視頻,還原了事故現場的經過,還找到了該駕駛員。最終,經調解,該駕駛員賠付安女士1000元錢。

交警提示,行人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報警,並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等候交警前來處理。行人被機動車嚴重撞傷,駕車人有責任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並撥打120求助,同時檢查傷者的受傷部位,並採取初步的救護措施。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傷者很可能會脊椎骨折,這時前來救助人員千萬不要翻動受害人,如果不能判斷是否脊椎骨折,也應該按脊椎骨折處理。行人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在協商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應報警。

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後,非機動車駕駛人應記下肇事車的車牌號,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如非機動車駕駛人傷勢較重,救助人員應標明現場位置後,及時送到醫院治療。非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在協商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應迅速報警並保護現場,如有人受傷,應及時瞭解傷者傷勢,傷勢較重的情況下,在徵得傷者同意後應迅速求助他人,將傷者及時送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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