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在美国先后聘请了三位律师,律师所阐述的法律风险各不同,这是什么原因?

微媒法务视野


听说现在流行十问,我也来问问周立波先生

第1问:枪支不是你的,也不可能是你的因为你没有持枪证。那我问你毒品跟吸毒工具是不是你的?

第2问:保释出来的时候你说枪毒品不是你的,在唐爽没出来的时候你们律师就发布消息说还有另外当事人,目的是不是让唐爽做替罪羊?

第3问:枪毒事件本来已经过去了,你回来就把这件事翻起来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想洗清“毒品”嫌疑?

第4问:你们夫妻到底有没有想让唐爽做假证而遭到唐爽拒绝?现在你们夫妻都矛头对着唐爽说他受了你们多少恩惠,但是你们为啥只字不提唐爽好多年无报酬为你们写稿,为你们作翻译呢?

第5问:你说的哪个“某某”到底是谁?为啥不敢说他真名?每天煞费苦心攻击“唐”攻击“某某”是否为了转移大家注意力?

第6问:你说三个人合伙陷害你,那我问你他们为啥要害你?你能说说原因吗?你不能自圆其说就只能说明你是故弄玄虚了!

第7问:他们说你在美国有好几套房产价值不菲,请问你那么多钱你是用什么方法移到美国去的?

第8问:你说当时夜里开车路很窄,假如开车游行的话会掉海里去的,但是唐爽采访时去的现场路很宽起码有三车道,你为啥要撒谎?王局在采访胡洁的时候提到“毒品”的时候胡洁为何回避了这个话题?

第9问:你是不是正在申请移民?你有没有偷税漏税?

第10问:你到底有没有吸毒?假如你说没吸毒,请问你是否愿意去“头发检测”,听说吸毒者头发检测有效期可以几年,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


雀圣57597740


普通的律师只会根据客户给定的条件,考虑根据这些前提条件得出什么结论。这就像是在做一道考试题目,读题写答案。

优秀的律师则会思考,这些条件真的是如此吗,有没有可能前提错了,或者可以自己改变前提? 这类律师,并不机械地回答问题,而是试图改变题目。

而无能的律师,则可能根本不审题,就凭直觉臆测结论。

周立波的三位律师就分别对应了这三个类型。第二位,丹尼尔律师,看到了“搜出违禁品”的前提 考虑如何尽可能做轻罪辩护。

第三位,斯蒂芬律师,则思考道:前提真的是如此吗? 如果警方搜获违禁品的程序不合法 上述前提不就不成立了吗?因此,他依据第四修正案关于非法搜查的规定,认为有希望做无罪辩护,并最终取得成功。

而第一位律师,在打过几个电话以后,就开出了高昂的咨询费账单,甩出一个“重罪”的结论。甚至在周立波已经脱罪后,依然不肯承认自己业务能力不足。

可以说 高下立判了。


王瑞恩


周立波的三任律师,一位成了仇人,后二位成了朋友。个中缘由,周立波的陈述己经逐渐明朗。

周立波案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律师这趟水并不是清澈无遐的,也存在借机敛财,混水摸鱼的不良之徒。其中华人律师莫虎就是典型人物。20万美元的律师费,审件进入陪审团审理还要追加到50万美元,3千多万人民币。莫虎把周立波当作摇钱树,故意夸大案情,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想把拖到陪审团审理程序,这不明摆着讹诈,有违职业律师的道德规范,是一个吃人不吐血的渣渣。

身处异国的周立波,别看他在国内混得风起水起,人家的地盘上却只有无可奈何花落水。毕竟是大场面的人,当机立断换了第二任律师。丹尼尔虽然收费公道,在认定事实方面,还是缺乏灵动性。一件无中生有的案子,应该有明显的遐毗。主观偏见警方的供词,轻罪认罚。一旦周立波听从丹尼尔的建议,认可警方的采信,他的信誉和人设彻底崩踏了,这一辈子别想翻身了。

不信邪,这就是周立波一贯的个性。才有了第三任律师斯蒂芬。按周立波说法,律师费也是5万元,二任、三任律师费是莫虎的一半。斯蒂芬是一位正直、务实、聪明的律师,他熟谙美国的法律,警察的捜查合法性;赃物上的指纹,当排除周立波‘’铁证如山‘’的证据,基本判定周立波是被陷害的,才做出无罪辩护。

想必斯蒂芬知道周立波在国内的影响力,5万元的律师费对他并不多,但成功的案例会带给他源源不断的资源,周立波也会给他带来更多的的客户。

我们记住了丑陋的莫虎,他是中国人的败类,落井下石,贪婪无厌,笑里藏刀,枉披一张‘’仁慈‘’的脸,周立波一闹腾,全世界都知道了,莫虎也要改行当掮客了。

我们记住了斯蒂芬,他挽救了周立波,挽救了海派清口创始人。倘若真有一天,周立波能重返《壹周立波秀》的舞台,周立波会把斯蒂芬编成段子,一个令人尊敬、令人佩服、令人崇拜的大律师。


秋平171152879


我想,要回答这个问题,最起码要对律师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有了解吧。外行人肯定是不明白就里的,趁着这个案件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下律师的工作方式和特点,也挺不错的。

说白了,律师就是为客户服务,当然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话行业竞争激烈,没有垄断可言,即便是大律师事务所也做不到一手遮天,和很多人认为的不一样。生活中,有很多律师太爱显摆,让别人觉得自己特别有能耐,其实,谁也无法玩弄法律。

在美国,刑事辩护律师是最牛的律师,他们的收费通常很贵,但是,他们的法律功底特别好,刑事辩护的水平和技巧非常纯熟,遇到有争议的案子,这些律师的确有扭转乾坤的实力,收费不菲也是理所当然的。了解美国法庭的人都知道,律师要说服的其实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团,因此,出庭律师除了法律功力强之外,还要有辩论才能、表演才能,要让自己的话打动陪审团里面的、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人。华人律师在美国很难做到刑事辩护领域的佼佼者,大多在移民领域提供服务,客户也多是华人。而这类法律服务是很难挣得大钱的。

法律是社会科学的一个专业,人脉和文化传统,甚至宗教都有关系。法官跟你开玩笑,你都听不懂其中的旋外之音,不明白里面藏着的典故,是很难交到法官朋友,和白人资深大律师的。这些都阻碍了华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发展。

具体到周立波案,个中细节外人不甚了了,但是,按照中国人的惯常思维,莫律师开高价,却没有付出等值的服务,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怎样,如果真的是存在律师不尽责的情况,美国律师也是有纪律和职业操守规则的,周先生可以举报或投诉。

至于后面两位律师,他们其实仅仅是按部就班地履行了一个律师应尽的职责,努力为自己的客户寻找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必须强调一下,不仅美国,我国法律也规定律师在做刑事辩护时要为嫌疑人做罪轻或无罪的辩护。这跟个人道德无关,只和法律价值有关。烦请今后大家再看到有律师为被告、犯罪嫌疑人做辩护,不要骂人家律师,这仅仅是人家的工作,被告也有权利,也有权享有辩护的权利。未经合法审判,任何人不得被剥夺权利,是现代法治进步的基本表现,是近代以来无数人努力的结果。


颖想法律


美国前总统卡特曾说过:美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律师,但是我们并没有拥有更多的正义。

美国是一个商业社会,没有什么是免费的。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就是靠客户吃饭的。在美国,律师协会实行自治。只要收费没有出格,没有违反执业行为规范的行为,没人能够干预。

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和医生一样,干的都是良心活。良心坏没坏,出没出力,外人看不清。

当然,律师辩护思路也受法律水平的影响。同样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可能有不同的思路。

具体到周立波的案子,事后看,良心有差别,水平有差异。但是急病乱投医,在外国,老乡找老乡,也是可以理解的。

由于鲁迅先生说的劣根性,老乡找老乡,最后泪汪汪,也不难想象。

再说,面对这一双小玩闹大款,难免让人想入非非,宰他一刀,哈哈!



手机看北京


周立波与莫虎,现在是隔空互怼,相互指责攻,具体原因我们吃瓜群众不知道,但从周立波的经历来看,作为华人律师的莫虎,肯定有其不地道的地方。

实事求是的讲,如果我们处在周立波的位置,发生事件之后聘请律师,首选肯定是华人律师,一是从内心感觉是同胞,身份上没有距离感,二是没有语言障碍,可以放心的交流。虽然说周立波在国内大小还是个明星,但到了国外也就是一普通小老百姓,纵使他有再大的本事也施展不开,所以就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莫虎身上,而且对其也是百分百的放心。

而莫虎,应该是华人的老油子了,他也深谙周立波的想法,也知道他的无助,所以莫虎说什么就是什么,要多少钱给多少钱。但是在经过不断的折腾当中,周立波慢慢发现了莫虎的真面目,而对其能力也有了怀疑,所以才与其解除合同。

周立波又请了第二位和第三位律师,而且和他们都成了朋友,而这两个美国律师也确实出了力,帮助周立波成功脱罪。

所以说,在这件事上,我感觉周立波的可信性要高于莫虎,莫虎的一些做法确实很不仗义。


元芳有看法


老子用两句话来形容这两只美国走狗

不要把狼当心腹,不要把虎当宠物。它们的基因里携有与生俱来的嗜血本性,在它们的血液里时时刻刻都流淌着狠毒。在它们的眼里没有恩情,只有填饱肚皮的食物。就像某些恶毒的人。

不要希望恶人能改邪归正,黑心恶毒的人每一次行动都是出于本能,它们的的目的就是自己吃饱喝足,别人的死活对于它们来说无足轻重。它们的每一次攻击别人也是蓄谋已久,原本的愿望就是自己舒适安逸,对于别人的疾苦来说浮云轻风。恶人没有推己及人的怜悯,只有唯利是图的算计。

不要希望你的谦卑忍让能令黑心的恶人羞愧难当,恶人有备而来的伤你就是试探,如果你不申辩,恶人才会变本加厉。不要妄想你的以德报怨能感化恶人,恶人目标明确的害你就是有所企图,如果你不反击,恶人才会得寸进尺。恶人的心里没有感恩戴德,只有奢靡的物质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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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过,感觉周立波说的是真的,我支持周立波。 2013年我有一个因合伙引发的民间借货纠纷,起诉到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当时聘请了德令哈市大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程永凯。程私下收了我33800元的高额代理费后,在我要求下只写了一个白条,收钱后什么都不操心,不分析案情,闭着眼睛写了个诉前保全和起诉状。结果它保全的是与本案根本不存在债权债务借贷纠纷的第三方法人的财产,起诉状中也把不存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的第三方法人列为被告,直接被法院驳回。该律师把民间借贷纠纷与合伙协议纠纷混为一谈,把借贷纠纷按合伙纠纷处理,造成保全失效,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把保全书和起诉状都写错,还到法院改来改去,追加诉求,拖延时间一年多,还推卸责任说是法院把案卷换掉了。 这个律师不收钱不办事,收了钱后,不分析案情, 不动脑子,胡乱写个诉状交到法院,然后按法院通知把程序走完就完成任务了。把借款纠纷按合伙纠纷处理,出现问题后假装不知,不闻不问,简直是草菅案命。后来司法局调查时,还当着组织的面。面对铁的证据和事实,编造谎言,欺骗组织。已沦落为毫无职业道德的不良律师。


手机用户13200744793


【在人类社会,有一万个大脑就有一万个世界,(法律)是(特定的几个人的大脑制定的),(特定的几个人的大脑)根本就不可能把(人类社会成千上万个事情弄明白),所以,(法律条款)不可能(精准到每一个人的行为上)。律师,检察官,大法官也是(特定的大脑),当(法律法规,律师,检察官,大法官)共同(审理一个案件)的时候,就好比是(4个画家共同完成一幅画),你(换律师),(换检察官),(换大法官),甚至(换法律法规),就相当于(换画家),你想想,不同的(画家)画出的画肯定不一样。那些平反昭雪的冤假错案就是(4个画家)不一样的结果。】


敬天爱地碎片啃书


从美国大律师身上让我想起一个事情,一位友人女儿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学习西洋乐器,在学习期间请一位学院教授一课时人民币2000元,大学考到德国的柏林音乐学院,世界顶尖教授单独授只收她60欧。严谨、宽容的教学使得父母为之感动,通过物质上表达都被著名教授一一拒绝。作为国内大家们和华人们,真要要学习欧美名家为人处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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