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年7月18日
地點:梧州
事件:5月17日下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做出上述規定,該規範從年初征求意見至今已有4個月。新的規範,從明年4月15日起施行。
那麼,新的電動車準備是怎樣的?
剛換的新電動車不符合新規怎麼辦?
這些都是梧州電驢一族所擔心的問題
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千米,
整車質量(含電池)
不得超過55千克,
須有腳踏騎行能力,
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
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
在930老友記之前的報道中電動車的過渡期為11個月
規範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
然而,11個月的過渡期,對於梧州剛結束燃油助力車,轉換電動車的大眾來說,無疑是一個悲傷的消息,
意味著,我剛買的車,又得換啦?廣西超標電動車可以騎8年,不限行,不禁行《條例》正式頒佈!
《新能源趨勢》公眾號報道:7月10日上午,南寧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就《條例》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各界通報。《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南寧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批准,
將於2018年8月1日起實施。延伸解讀:
超標車可以騎8年:
自6月26日,來自人大、社科院、交警、法律界等方面的專家代表就專家論證稿開展立法論證後。條例施行後上牌的新車,申請延長有效期的次數不受限制;對條例施行前上牌的超標車,申請延長有效期為一次,期限為3年。
對條例施行後上牌的、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有效期滿後仍需繼續使用的,申請延長有效期的次數不受限制,每次准予延長的有效期為3年。對條例施行前已註冊登記但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即現行的超標車),在條例施行後,號牌和行駛證的申領有效期屆滿,車輛所有人需要延長有效期的,都要向交警部門提出申請。准予延長有效期的期限自有效期屆滿之日起算。申請延長有效期為一次,期限為三年。
按照這種計算方法,也就是說等超標車5年期滿後還有一次延期3年的機會,也就是說還可以騎8年的時間,這對於向來以大包車為主的品牌來講,可以說又給轉型做“國標車”預留了更長的時間。
但,這個《條例》是針對南寧的交通而言的,不過冤肛仔認為,梧州的相關部門應該參考這樣的做法,給廣大市民的電動車一個合適的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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