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白忠义) 7月17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前进村一组原组长李四保虚报玉米种植面积问题。2017年10月,时任前进村1组组长的李四保在开展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中,擅自给包括其在内的7人虚报玉米种植面积39亩,共套取补贴款8119.02元,用于抵顶村民丈量玉米种植面积误工补贴和防洪看水管护渠道工资。今年6月9日,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党委给予李四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套取补贴款已全部上缴财政。

2.五原县隆兴昌镇东牛犋村主任丁三毛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丁三毛在实施国家危房改造项目期间,向14户村民摊派收取2800元。其中,2000元用于危房改造资料复印等支出,剩余800元去向不明,造成不良影响。今年3月6日,五原县纪委给予丁三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00元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3.磴口县隆盛合镇原管水员唐占年侵占水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唐占年在担任隆盛合镇管水员期间,不开收据收取水费26085元,且未将所收水费上交隆盛合镇水管站,而是用于其个人支出。今年6月11日,磴口县纪委给予唐占年留党察看(2年)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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