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揭祕:世界盃網絡賭球團伙一窩端,有人輸掉了兩棟樓

7月12日凌晨,

深圳警方開展近年來

最嚴厲的一次打擊網絡賭球行動,

出動1000餘名警力在十區實施同步抓捕,共抓獲涉案人員215人,其中代理莊家79人、會員賭客126人。經初步統計,涉案投注流水累計金額超3億元人民幣

18日,參案民警向我們揭秘案件背後的故事。

一宗網絡案將“皇冠”拉出水面

打擊賭博犯罪,我們治安部門一直沒有停過,它是我們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年來隨著我們對線下賭博始終保持高壓嚴打的態勢,很多嫌疑人都從線下轉移到了線上,網絡賭博漸漸盛行。我們治安部門當然不會坐視不管。

今年5月,我們偵破了一宗網絡犯罪案件,經過深挖擴線,發現了一個微信群,裡面充斥著大量各種賭博信息,尤其是很多賭博網站的截圖。此時,距離世界盃足球賽開賽僅有一個多月。在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我們治安巡警支隊提前介入,開始與網警部門聯合研判。

我屬於第一批參與案件的民警之一。接下來的兩個月時間裡,我幾乎天天加班,很多天的晚上都是在單位睡覺,一張行軍床成了我的“標配”。

為什麼會這麼忙?

因為網絡賭博的流動性特別大,它不受地點限制,許多參賭人員在手機上就可以下注,因此要確定嫌疑人,很難;它又不受時間限制,白天晚上都可以賭,我們要獲取有效線索就得保持24小時有人緊盯,加班成為必然。

我們經常錯過飯點。6月份一天晚上近11點,我和兩名同事吃當天的“晚飯”,我突然就感覺肚痛難忍,去醫院掛急診,急性腸胃炎。幸虧年輕體質好,吃了藥很快挺了過去。

以那個微信群線索為起點,經過我們的偵查,一個名為“皇冠”網的賭博網站浮出水面,成為我們的重點打擊目標。

深圳警方揭秘:世界盃網絡賭球團夥一窩端,有人輸掉了兩棟樓

涉賭“代理”與“會員”共288人

經過一系列的深入調查,通過賭徒的資金流向、點擊率等環節,我們發現,今年“世界盃”開賽前,就有賭徒通過手機登錄該網站進行投注賭球,並且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發送投注截圖,可以說,社會影響非常惡劣。

我們警方從最開始掌握幾個涉賭嫌疑人,慢慢擴大偵查範圍,經過篩選,最終確定了一個網絡涉賭名單,總共有280多人,遍佈全市。

這些嫌疑人當中,分為兩個級別:代理、會員。“代理級別,也就是賭球網站招募的區域“莊家”,他們的賬號可以通過後臺進行結算、對賬;“會員”級別,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賭仔,他們通過個人賬號進行投注,然後再到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或QQ群裡去拉更多的“散客”下水,成為新的會員,中間可以拿提成。

值得一提的是,該賭球網站需由固定的賬號進行登錄,而該網站並不具備註冊功能,所有的賬號,只能由“代理”發給“會員”。而且,代理之間互相不認識,沒有交集,沒有固定的組織架構。這些狡猾的做法,可以說給我們的偵查工作帶來了巨大的難度。

經過艱苦的、不分晝夜的前期偵查,我們認為收網時機已經成熟。於是,打擊非法網絡賭球專案組成立,代號“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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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電腦高手外圍待命

7月12日凌晨,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的現場指揮部內燈火通明。此時,世界盃克羅地亞對英格蘭的半決賽即將開賽,而深圳10個區的1000餘名警力則全部集結完畢,蓄勢待發。

這是近年來我市打擊網絡賭博犯罪,出動警力最多的一次。

行動前,我們就制定了詳細的抓捕方案,發送到全市10個公安分局的局領導手裡,希望由“一把手”把關,組織分局精銳力量參與行動。可以說,為了讓此次全市統一行動順利進行,保密成為了案件收網的“生命線”。為此,我們實施了嚴格的保密措施。具體的行動細節、抓捕對象只有行動指揮員才有權獲悉,而參與行動的大部分警力和輔助力量在集結時都並不知情。

為了做到儘量萬無一失,除了抓捕組,我們指揮部還設置了多個“應急組”

比如,一旦有行動小組無法第一時間開門,應急組就會馬上跟進,實施緊急強制破門;又如,隨著抓捕組開始行動,應急組還在涉案的高層樓宇下面放置氣墊,防止涉案人員跳樓逃跑;最值得一提的是,為了應對抓捕人員破門後嫌疑人刪除網絡數據,我們除了行動前提前做好證據取證外,還讓多名警方的電腦高手隨時待命,對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緊急恢復數據。

凌晨2點13分,也就是半決賽開賽13分鐘後,隨著現場指揮部一聲令下,全市10個區對行動目標同步收網。截至凌晨4點45分,行動共抓獲嫌疑人215人,查扣手機、電腦、平板電腦一批。經統計,合計投注流水累計金額超3億元人民幣僅當晚的那場半決賽,深圳賭徒在賭球網站上下注的賭資就超過3000萬元。

目前,共有68名嫌疑人被深圳警方依法刑拘;98人被行政拘留。其餘漏網的涉案嫌疑人,警方也已經採取了網上追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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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掉兩棟樓 妻離子散被拘留

作為偵辦民警,我特別想告誡所有市民,千萬不要賭博,尤其是網絡賭球。用其中一名“代理”的話說就是:賭客不可能贏錢的,從投注開始,他們就註定輸了。

OU99,這是一名“代理”的網絡賬號,他今年45歲,粵東人。一直以來熱衷於賭博,原本在線下做莊家組織賭局;後來“轉型”網絡賭博。經過一段時間的“考核”,被賭球網站招募為一名“代理”。

他的賺錢方式有四種:

一是向“會員”賭客收5%的代理費,然後上交給網站3%,賺中間差價;

二是一旦“會員”贏錢,抽水20%;

三是一旦有“會員”大賠率贏錢,就封號,讓這名“會員”無法登陸,之前投注的錢自然進了他的口袋;

四是所謂的“黑吃黑”,也就是如果某位“會員”大手筆投注幾十萬上百萬,他就直接吞掉。

儘管這兩年賺了大錢,但OU99最終的下場是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而作為賭客,深圳本地人阿良的結局頗有代表性。他是深圳富二代,家裡有兩棟樓,價值超過千萬元。可阿良迷戀網絡賭博,不到兩年時間,便輸掉了其中一棟樓。今年世界盃,他更是逢球必賭,結果,將另一棟樓輸掉了,最終他的妻子與他離婚,落得個妻離子散。本案中,阿良也被依法處以治安拘留。

開設賭場罪最高可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要以為在網絡上參與賭博,就可以逍遙法外,網絡也不是法外之地。‘7.11’專案就印證了這一點,希望部分潛逃的涉案人員抓緊時間投案自首。”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行動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直以來,深圳警方對網絡賭博犯罪始終保持零容忍。”

該負責人表示,打擊網絡賭球的幾個難點在於,不同於以往的線下聚眾賭博,網絡賭球涉案人員眾多且分散,幾百個點,抓捕難度極大;由於投注方式多為手機,因此如何固定證據成為警方的重點部署內容;此外,網絡賭球沒有現金,全是網銀轉賬,涉案資金往往極為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均可被定性為“聚眾賭博”。

此外,司法實踐中,只要查明行為人建立了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賭客投注的,即可認定其屬於開設賭場,而無論其發展的賭客數量有多少,賭客投注的次數有多少、投注的資金量有多大。此案中,所有“代理”均已構成涉嫌開設賭場的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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