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八闽」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督战,荔城法院霸气腾房!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为提振士气,凝聚力量,荔城法院按照省院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参加“亮剑八闽”系列执行行动。

“集合完毕!”7月17日上午8:30,荔城区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在院机关操场集中,精神抖擞,整装待发。

此次行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杉亲临现场督战,该院陈冰副院长带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监督员参与见证,区公安分局、区网格中心、文献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亮剑八闽」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督战,荔城法院霸气腾房!

该院陈冰副院长对执行腾房行动作了简要部署。

「亮剑八闽」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督战,荔城法院霸气腾房!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杉发表动员讲话。

“出发”随着刘金杉书记一声令下,上午9:00,9辆警车依次使出法院大门,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来到位于荔城区黄石镇东井北街的执行现场。

「亮剑八闽」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督战,荔城法院霸气腾房!

为保护现场秩序,防止围观群众受伤,法警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

「亮剑八闽」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督战,荔城法院霸气腾房!

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沟通腾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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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证处人员现场公正下,执行干警认真清点被执行人财物,并一一将其腾出。

上午11:30,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该院顺利完申请执行人蒋某、吴某与被执行人何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强制腾房工作。

简要案情

申请执行人蒋某、吴某于2016年1月14日向案外人林某购买位于荔城区黄石镇东井北街的房屋一幢(共六层),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在蒋某和吴某购买该幢房屋前,该幢房屋第六层东侧的房屋,因闲置而被执行人何某占用。蒋某、吴某在购买该幢房屋后曾多次要求何某将第六层东侧房屋腾退并交还,但何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交还。

无奈之下,蒋某、吴某向荔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10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何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坐落于荔城区黄石镇东井北街的第六层东侧房屋腾空,交还蒋某、吴某。判决书生效后,何某仍不执行。

荔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何某联系,释法说理,敦促其立即腾房,但被执行人始终无法接受且拒不腾房。

2017年5月至7月,荔城法院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涉案房屋内张贴《公告》,责令其腾空房屋、交还,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荔城法院决定组织强制腾空上述房屋。

为营造强大执行声势,本次行动还邀请了福建导视、福建法治报、莆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现场跟踪报道。

「亮剑八闽」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督战,荔城法院霸气腾房!

该院执行庭庭长黄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行动极大地提振了士气,鼓舞了执行干警,同时也向人民群众彰显了我院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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