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多次說身體不舒服,粗心父母竟沒當回事,讓他們後悔莫及的還在後面

10歲左右的女孩天真爛漫,正處在學習新知、快樂成長的花樣時光,然而卻有不法之徒將黑手伸向涉世未深的"花朵",給其身心造成難以撫平的傷害。

女兒多次說身體不舒服,粗心父母竟沒當回事,讓他們後悔莫及的還在後面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曾發生了這樣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0歲男子多次對不滿14週歲的幼女進行強姦、猥褻。近日,經嵐山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此案成功獲得再審,被告人刑期由八年被改判為十一年。

父親一堂“小學安全教育課”

讓9歲女兒哭訴被性侵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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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在路上攔住你對你進行身體上的觸摸等異常行為,你一定要告訴老師,要學會自我防範知道嗎?……”2017年8月的一天,陳父(被害人陳小麗的父親)在網上搜索到《小學生安全教育課》,就找出來講給10歲的女兒聽。正說著,陳小麗竟哭了起來,問她怎麼了,陳小麗不說話,只顧一個勁兒地哭。陳父意識到事情不簡單,遂反覆引導詢問,女兒最終說出的真相讓他目瞪口呆。

女兒被鄰居多次性侵,而家長卻全然不知。說起案件,陳父親痛心疾首。陳家與餘家是對門鄰居,兩家的孩子小麗、小惠都是女孩,而且是同學,小麗經常去小惠家中玩耍,兩個孩子平時都是一起上學、放學,假期也在一起玩,兩家關係一直不錯。讓陳父想不到的是,向小麗伸出魔爪的,竟然是小惠的父親余月超。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陳父直接找到余月超,但對方拒不承認,陳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查,自2016年8月起,余月超利用小麗到家中玩耍的機會,多次對小麗實施猥褻、強姦行為,並讓小麗一起觀看淫穢視頻。

女兒多次稱身體有恙

粗心父母竟沒拿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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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陳小麗曾多次向父母提出過身體不適,粗心的陳父陳母卻每次都不當回事,一次次錯過了調查真相的機會。

“有一次孩子和我說過,鄰居的叔叔摸她屁股。”忙了一天的陳父沒有多想,此事就過去了;“後來又一次,閨女說他小便疼,我們以為是上火,還勸她多喝水。”陳父懊悔不已,“現在想想是我們錯怪她了。”

自2017年下半年之後,陳小麗就沒有再去小惠家中玩了,覺察此事的陳父還曾經問過小麗,但她只是沉默不語。再到後來,小麗告訴陳父自己晚上經常做噩夢,非常害怕,陳父也只是安慰她,過後也沒了下文。

“我女兒現在就說害怕,老是哭,不讓我去對門找他 。”

“他每次都跟我說不讓我告訴爸爸媽媽,還跟我拉鉤讓我許諾,給我口香糖吃。”陳小麗說。就這樣,自2016年8月份余月超對陳小麗首次實施侵犯至2017年8月陳父報案,近1年的時間裡,此事一直處於“無人知”的狀態。

“有時他們夫妻上班,我和我對象有空就幫忙照顧她的女兒,沒想到我們對他們家這樣照顧,他竟能做出這種事,我希望法律公正公平處理此事,從嚴處理這樣的敗類。”陳父言辭激動。

一審獲刑八年

檢方抗訴改判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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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7日,嵐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對被告人余月超提起公訴,余月超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法院作出判決,以強姦罪判處余月超有期徒刑六年,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

一審判決後,嵐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余月超利用熟人關係多次對被害人實施猥褻和強姦,情節惡劣,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身體和心理健康,而法院在判決時遺漏了讓被害人觀看淫穢視頻的事實,導致量刑畸輕。2018年3月19日,嵐山區人民檢察院以適用法律錯誤、量刑不當為由依法提出抗訴,並得到日照市人民檢察院的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抗訴理由成立,予以採納。2018年6月15日,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改判:被告人余月超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檢察官說法

女兒多次說身體不舒服,粗心父母竟沒當回事,讓他們後悔莫及的還在後面

嵐山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科科長

焦安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熟人關係性侵幼女的案件。被害人與被告人的女兒是同學關係,因此經常到被告人家中玩耍。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到其家中玩耍之際,多次實施性侵,對被害人的身心造成極為嚴重的傷害。

女兒多次說身體不舒服,粗心父母竟沒當回事,讓他們後悔莫及的還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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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啦,小朋友們又可以“放飛自我”啦!可你知道嗎,因為家人忙於工作、疏於監管,暑假也是少年兒童意外事故的高發期。

在此,檢察官希望各位家長能夠拿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關心愛護未成年子女,讓孩子們享受幸福假期,健康快樂成長。還要從小培養孩子的性自我保護意識,衣服蓋住的隱私部位不能讓任何人觸碰,如果有人觸碰一定要當場拒絕或直接跑開,並且事後要及時告訴家人。做到“學校放假,安全不放假”!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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