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吸毒,三年監控,終生記錄,一時爽快,後悔莫及!

今天,有網友私信問我:三年前在朋友的生日PART上吸食毒品被抓了,到現在一旦乘飛機、坐火車、住旅店警察就上門驗尿,我這樣的情況能夠消除嗎?我想,很多不小心吸毒的朋友都有這些困惑:為何警察能夠如此精確的找到他們?筆者就來說說這到底這是怎麼回事。在此,也解答吸毒記錄能否消除、多久才能消除監控問題。

一次吸毒,三年監控,終生記錄,一時爽快,後悔莫及!

為何警察老來查我?

國人受鴉片戰爭毒害的慘痛教訓記憶猶新,毒品一直是我國嚴厲打擊的一種犯罪類型。為此,公安部於2006年出臺了一項措施加強了禁毒管理。這項措施就是吸毒人員網上動態管控預警系統。只要吸毒被查獲,就會將吸毒人員的個人信息、吸毒情況、處罰結果錄入系統當中。預警系統在全國聯網,而且設置了報警機制,吸毒人員只要用身份證登記的時候,如乘飛機、坐火車、住旅店、進網吧等等,系統就會報警。轄區民警會立即來請你回去進行尿液檢測,以確定你是否吸毒。該系統實現了信息共享、網上跟蹤、有效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於禁毒和打擊毒品犯罪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011年6月26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戒毒條例》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對涉嫌吸毒人員進行檢測,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並依法實行動態管控”,通過法律的形式對動態監控進一步強化。所以,才會出現前文中那位網友所述的隨時被調查的情況。

吸毒記錄能否消除?

吸毒雖然不是犯罪,但是屬於違法行為。一旦吸毒被公安機關查獲,會面臨治安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因為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屬於具有劣跡。要注意,劣跡不是前科,犯罪被法院判決有罪的才叫前科。在我國,前科無法消滅,因暫時沒有前科消滅制度。同樣,劣跡也無法消除。一旦吸毒被錄入吸毒人員網上動態管控預警系統,會終生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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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才能消除監控?

雖然吸毒記錄不能消除,但是動態監控可以消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戒毒條例》第七條:“對戒毒人員戒毒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對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據此規定,動態監控三年之後可消除。雖然規定如此,很多人說我明明超過三年沒有吸食毒品了,為何還要差我。注意,“戒斷3年未復吸”不是你覺得自己沒有復吸就行,而是要有證據才行。怎麼證明呢?建議吸毒人員主動到社區戒毒中心備案,定期前往做尿檢,開始可能去得比較頻繁,後來去的時間間隔會逐步加長的,如果三年都沒有再吸毒,讓社區戒毒中心出具無吸毒證明,再到當地禁毒部門申請消除動態管控。其實,這個解除也不是完全解除的,只是降低了動態管控的等級。所以說,從規定上講,動態監控戒斷3年未復吸就解除了。但是,實際情況是怎麼樣的,下篇文章再講。

總結上述,真是的一次吸毒,三年監控,終生記錄,一時爽快,後悔莫及。再次告誡大家:千萬莫要沾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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