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徵求意見倒計時10天 意見破11萬

個稅改革徵求意見倒計時10天 意見破11萬

6月29日,中國人大網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全文,並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截至7月18日14時,在距離截止日期僅剩10天時,草案收到意見數已達11.37萬條。事實上,本次個稅改革被業內視作我國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大修,草案一經公佈就攪動著全社會的神經。個稅改革既是經濟問題,又是法律問題,同時還是社會問題,在各界的期望下,針對綜合徵稅、個稅最高邊際稅率等方面也產生了一些爭議。

簡單來說,本次個稅改革的關鍵點在於,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納入綜合徵稅範圍;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級距。

相較於起徵點的提高而言,徵稅方式從分類到綜合的變化更為業內人士看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現行個人所得稅法採用分類徵稅方式,將應稅所得分為11類,實行不同的徵稅辦法。對於收入相對單一的人來說,並沒有太大問題。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許多人的收入變得多元化,分類徵稅的弊端就凸顯出來。劉劍文表示,草案中所涉及的綜合徵稅範圍主要還是勞動性所得,而很多需要重點調節的高收入群體並不受影響,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按照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可見還有不少地方值得繼續完善。

對於我國個稅最高邊際稅率繼續保持在45%,業內也產生不小爭議。有分析指出,現今全球面臨減稅浪潮,美國個稅最高邊際稅率是39.6%,明顯低於我國。有的國家曾試圖採用高稅率,比如法國奧朗德政府曾經徵收富人稅,結果導致大量富人改變國籍。更重要的是,最高邊際稅率偏高不利於保留和吸引高端人才。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表示:“因為偏高的邊際稅率,對納稅人的反激勵作用明顯增加,而且也妨礙投資和儲蓄,可能導致納稅人為了降低邊際稅率而設法分解、隱瞞所得,從客觀上強化了納稅人逃稅的意識。”

全國人大代表楊松則舉例道,一個年薪50萬的技術人才,如果在香港工作,他的邊際稅率是17%,應納稅額是五萬多,如果在內地工作,他的邊際稅率就高達30%,應納稅額就是十萬多,“同樣在中國,納稅額相差兩倍,如果他的收入達到45%稅率標準的話,這種差距會更明顯,容易導致高端人才流失。”為此,楊松建議,可以考慮將最高邊際稅率降低10到15個百分點,不超過35%,

還有業內人士分析稱,近年來,起徵點調整並非我國個稅改革分量最重的環節,綜合所得稅改革才是更長遠的改革目標。相關部門負責人也在多個場合透露,對於個稅改革,綜合與分類稅制是最終目的,是結構性減稅的堅實抓手。不過,起徵點只是個稅減負的“軟骨頭”,降低最高邊際稅率才是“硬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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