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舉報同行收回扣,後果你想清楚了嗎?

近日,深圳龍華區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實名舉報該院多科室集體收取藥品、耗材回扣,涉及的醫院科室多達12個。同時該主任稱,自去年開始收集資料,現在手裡掌握了很多證據。

對於舉報事宜,該院監察室副主任稱,醫院需要時間自查。同時醫院還回應稱,報料人高主任在擔任急診科主任期間,通過冒用他人簽名製作兩套賬目表多發給部分職工績效獎金,再由職工現金返回給他。

上級部門對其套取科室績效的行為已予以處分,舉報人對其處理結果不滿,多次以掌握醫院科室經費存在問題為由,要求醫院答應其不合理的訴求。

目前深圳市龍華區衛計局成立了調查組調查此事。

醫生舉報同行收回扣,後果你想清楚了嗎?

我們來看看這個事件對科主任自身,醫生圈,藥械廠商和整個醫療行業帶來哪些影響?暴露了哪些系統性問題?

1. 對該急診科主任而言,這是一場殺敵一千,自殘兩千的自殺式襲擊。

醫生收受回扣的情況業內非常普遍,並不是少數個例,當科主任實名舉報把這個灰色地帶捅出來公之於眾後,事實上該主任已經在醫生圈、醫院圈和藥企器械業內成為公敵。因為情節認定嚴重的話,根本不是醫院小範圍紀律處分能解決的,可能將有多位醫生家庭和藥械廠商將承擔刑事責任,後果慘烈甚至是滅頂之災,不是罰一點錢退一點款的問題。這點舉報人可能沒有意識到或者是基於報復心理而義無反顧。而且一旦實名舉報,並且演變成公眾事件,各方都將被迫進入程序,無法掩蓋。

《刑法修正案(九)》中受賄罪的認定:根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即依第三百八十二條對犯貪汙罪的處罰規定來處罰受賄罪:1、貪汙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貪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受賄罪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1、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2、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3、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醫生舉報同行收回扣,後果你想清楚了嗎?

為什麼說該主任是在自殘呢?因為隨著調查和事件的發酵,這還將嚴重影響或者終止該科主任未來的醫學職業生涯。因為沒有任何醫院領導會對洩私憤,揭瘡疤的下屬給予重視和重用,未來的同事更沒有任何人想與這類自殺式襲擊者共事,因此,該醫生他要麼轉行,要麼調到別的地方行醫。雖說舉報有功,但是該醫生之前的違規操作實施也會被再次調查,也讓自己陷入被從重處罰的漩渦中,因為你也並不清白。

2. 醫院科室管理系統中,醫生處於底端,容易造成矛盾激化!

科主任從醫療、學術到財務控制,管理著整個科室。而科室醫生在醫院中處於食物鏈底端,他們必須服從,然而普通醫生的合法收入相對來說是比較低的,又不能脫離這樣的環境,還要養家餬口,因此藥械回扣這個事的確是大部分醫生或明或暗都在收。

而科主任夾在醫院和醫生管理中間,在新形勢下隨著藥品零加成,醫保控費和醫療質量嚴管,政策撬動了醫療體系內部激烈的博弈。那麼醫院提出的KPI,科室必須堅定執行,於是只能把這個任務不斷分解後壓到科室醫生身上,容易造成科室內矛盾重重,包括科室之間也互相博弈!

醫生收回扣被舉報,這些都是深層次衝突後表現出來的外在行為,只是冰山一角。未來可能出現更多的科主任舉報醫生,醫生舉報科主任,舉報藥劑科,舉報藥械企業,舉報院領導等等。“朝陽群眾”的舉報成為連鎖反應,讓矛盾更加激烈白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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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藥械企業帶金銷售,堡壘更容易從內部攻破。

在未來藥企在“帶金銷售”中,將越來越頻繁地遇到這類回扣舉報問題,因為新形勢下,醫院賣藥不掙錢,還會擠佔寶貴的醫保資源,於是就像上文提到的,醫院會嚴管科室和醫生的行為,以藥養醫,藥企醫生統一戰線的情況被激烈的博弈打破,切斷了統一的利益鏈條,不再抱團互相支持,而是各有各的想法,那麼內部檢舉揭發遠比外部厲害,堡壘更容易從內部攻破,無論醫院體系還是藥企自身。例如近期陷入“狂犬疫苗生產造假”醜聞長春長生公司,就是由於內部人員舉報,企業直接進入休克狀態!

不管如何,醫生收取藥品回扣始終是不對的,違法的,超過一定額度是犯罪的,無論怎樣給自己辯解都是不上臺面的。梳理醫療政策體系,為醫生、管理者和藥企銷售都建立良性的工作環境才是當務之急。因為在多方挑戰和生存壓力之下,從長期來看,全程合規勢在必行,這是歷史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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