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過山車式」限速,各地都該徹底排查

7月19日新華社報道,為進一步規範道路限速管理工作,保障機動車駕駛人的合法權益,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山東省公安廳出臺《全面改進和規範公路限速及測速八條工作措施》,並集中開展為期6個月的限速路段集中整治排查。

7月15日,山東省委機關報《大眾日報》刊登記者調查,記者乘坐長途汽車、出租車、私家車等,親身體驗當地限速亂象,引發社會關注:一條一百多公里的濰高路,限速不停地切換,一會兒限速80公里/小時,一會兒時速限值就變成了70公里、60公里、40公里;一條道路,限速值20多分鐘切換7次,局部行駛1分鐘一變。在這樣的路上開車,司機戲稱“坐過山車”。此次為期6個月的整治排查,可以看作對媒體和社會關切的回應。

“十次事故九次快”,對機動車限速的必要性無需多言。但應該限速,不意味限速可以“隨心所欲”,合法、合理是不能背離的標準。關於“合法”,什麼道路可以開多快,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有規定的,嚴格按照規定來,這裡也不多說,重點說說“合理”。

每個人的“合理”標準或許不盡相同,但恐怕沒人認為“過山車式”限速合理。判斷某一限速是否合理,大致可以從兩方面考量:是否有利於交通安全,是否有利於通行效率。當然,二者並非等量齊觀,安全是第一位的。一條路,路況、周邊環境不同,限速有些變化,本屬正常,比如彎道、人多的地方,要開得慢一些,限速就要低一些,但《大眾日報》披露的情況,卻不是這樣。路況、周邊環境基本沒有變化的道路,限速卻忽高忽低。本可以開80邁的路段,人為限定60邁、40邁,降低了通行效率,尤其嚴重的是,沒有緩衝時間,限度突如其來,讓部分司機無所適從,產生新的安全隱患。

面對不合理限速,一些司機中招了,被罰款、被扣分。不少人感到委屈:“這麼限速,多少分也不夠罰的。”的確,罰款、扣分不是目的,而是保證交通安全的手段,而當罰款、扣分無助於交通安全目的的實現,甚至適得其反的時候,處罰的正當性就值得質疑了。此次整治排查的目的之一,是“保障機動車駕駛人的合法權益”,也說明這點。

明顯不合理的限速,為何能設置並存在多年?一些人將其歸結到“執罰經濟”上。在個別地方,這未必不是事實,卻很難找到證據支撐。在這件事情上,糾纏過去意義不大,正確的態度是“向前看”,儘快將不合理限速清理掉。

限速管理中的問題,不止於限速設置不合理這一個,但以此為突破口和治理重點,全面梳理並解決存在的問題,山東省的整治排查應能取得理想效果。我尤其想呼籲的是,“過山車式”限速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並非山東省獨有。這一問題事關交通安全,也事關司機權益,各地都有必要做一次徹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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