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報導陵水縣人民調解員專職化建設

海南日报报道陵水县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建设

7月3日一大早,陵水黎族自治縣司法局英州司法所調解室裡,既是所長、也是專職人民調解員的楊松正對一起調解案件的落實情況進行回訪,坐在他對面的是涉及案件的2名貧困戶陳某光和陳某瓊。

“工資拿到手沒有?”楊松問道。原來,貧困戶陳某光、陳某瓊、陳某雲在包工頭陳某縣處打工,今年春節前夕,被拖欠工資的3人多次找到包工頭協商,但陳某縣也因未收到工程款,一再表示無法支付。最終,經過楊松5次耐心細緻的調解和法律釋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陳某縣分期向3人支付所欠工資款。

“感謝司法所的調解,我們已經拿到全部工資款了。”回想起不久前,自己還在這裡拍著桌子“吵架”,陳某光顯得有些不好意思。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陵水基層農村的這一變化,得益於一項政策——村(居)專職人民調解員全覆蓋。

推行專職人民調解員是我省的一項創新舉措,目的是發揚和踐行“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2012年,在省司法廳指導下,陵水率先在全省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聘任專職人民調解員制度。

陵水為全縣116個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均增聘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為便於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各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紛紛設立了“溫馨調解室”,專職人民調解員還可利用配備的工作手機上報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社情民意等,實現實時在線受理分流、網上網下調解聯動。在經費保障方面,陵水縣財政按照不低於當地村(居)委會幹部平均補貼標準的80%落實專職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並隨著陵水經濟動態增長,從2013年的600元提高至今年的1200元。同時,陵水還專門撥付矛盾糾紛調處案件獎勵資金15萬元,實行“一案一補”制度。

“如今在農村,哪家建房越界了、哪家汙水橫溢了、哪家園地被侵佔了,群眾都習慣找調解員來解決,大大減輕了基層組織的壓力。” 談起自己的工作,陵水新村鎮海鷹村專職調解員鄭何英十分自豪。

省司法廳廳長鄭學海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人民調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學習借鑑陵水的經驗做法,讓“楓橋經驗”在海南落地生根,全力以赴打造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海南升級版,努力為建設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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